興奮劑類物質相關障礙(含古柯鹼、安非他命類與合成卡西酮)|ICD-11:6C45/6C46/6C47

文/李政洋

(本文依據世界衛生組織 2024 年出版的《ICD-11 精神、行為與神經發展疾患之臨床描述與診斷指引(CDDR)》物質使用章節整理,屬於讀書筆記,不是診斷工具。)

反毒宣導裡,「安非他命」大概是最常出現的三個字。新聞畫面裡是查獲的包裹與磅秤;診間裡,則是一個個有名有姓、有家人有煩惱的人。一位個案這樣描述:「那幾天不用睡也不覺得累,話講不停,覺得自己什麼都做得到;可是等它退掉,我像被拔掉插頭,睡了整整兩天,醒來還是累,心情爛到想消失。」

油門踩到底,引擎拉到紅線;油一放,整台車斷電。這就是興奮劑類物質最典型的兩個極端。這篇筆記整理自 CDDR 的相關段落,古柯鹼、安非他命類與合成卡西酮一起談,因為它們的身體就像同一輛車的不同車型。

專業版

認識三類興奮劑

  1. 古柯鹼(cocaine,6C45):來自古柯葉的化合物,醫療上僅偶爾作為麻醉與血管收縮劑;常見鹽酸鹽與游離鹼(俗稱 crack)兩種型態。中樞興奮劑,中毒時欣快與過動;依賴性強;戒斷有特色性的無力與情緒低落病程。併發症包括冠狀動脈痙攣造成的心肌梗塞,以及腦動脈痙攣造成的中風。
  2. 安非他命類興奮劑(stimulants including amfetamines, methamfetamine and methcathinone,6C46):數量最多的合成精神興奮劑家族,含甲基安非他命(methamfetamine)。醫療上 dexamfetamine 等用於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等少數適應症(在嚴謹的處方監督下)。皆具精神興奮作用與不同程度的血管收縮;依賴性強;是住院與就診的重要原因,興奮劑引發之精神病症狀相關的暴力行為則是致病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3. 合成卡西酮類(synthetic cathinones,6C47):俗稱「浴鹽」(bath salts),與巧茶植物中的卡西酮(cathinone)相關的合成興奮劑,在許多國家的年輕族群間常見。

台灣的脈絡:甲基安非他命列為第二級毒品,是國內常見的列管物質;反毒宣導與查獲新聞中時常出現。法律有法律的處理,醫療也有醫療的角色——兩者並行,才能接住人。

核心特徵(Essential Required Features)

依賴(6C45.2/6C46.2/6C47.2)的要件與鴉片類相同框架:

  1. 反覆發作性或持續性的興奮劑使用。
  2. 使用調控受損,至少兩項:使用控制受損(開始、頻率、強度、持續、結束、情境);使用的優先性升高、凌駕健康與生活責任,即使有傷害仍持續或升級;生理特徵(耐受性、戒斷,或反覆使用以避免戒斷)。
  3. 特徵通常持續至少 12 個月;持續(每日或幾乎每日)使用至少 3 個月即可診斷。

單次有害使用(6C45.0 等)與有害使用模式(6C45.1 等)的要件也相同:造成自己身體或心理健康臨床顯著的損害(中毒行為、毒性作用、有害的使用途徑),或因中毒相關行為傷及他人健康;模式指的是間歇使用至少 12 個月、或連續使用至少 1 個月。

中毒的樣貌

三類興奮劑的中毒(6C45.3/6C46.3/6C47.3)非常相像,都是「油門全開」:不適當的欣快感、焦慮、憤怒、注意力受損、過度警覺(一點風吹草動就繃緊)、精神動作激動、妄想性意念(有時達到妄想的強度)、短暫的聽幻覺、混亂、社交性改變。身體上:流汗或寒顫、噁心嘔吐、心悸、心跳快、血壓升高、瞳孔放大(跟鴉片類的針瞳正好相反)。

各有要留意的地方:

  1. 古柯鹼:胸痛可能出現;少見但嚴重的併發症是痙攣、冠狀動脈痙攣造成的心肌梗塞、腦動脈痙攣造成的中風。
  2. 安非他命類與合成卡西酮:可能出現動作異常(dyskinesia、dystonia)與皮膚瘡;少見但嚴重的是痙攣。

戒斷的樣貌

油門放開之後是斷電:情緒低落或煩躁、易怒、疲勞、精神動作激動或遲滯、鮮明的不愉快夢境、失眠或(更常見的)嗜睡、食慾增加、以及對藥物的渴求。

  1. 古柯鹼:停用後 6–24 小時內開始,症狀可達 7 天;情緒低谷時可能出現自殺意念——這是戒斷期最需要留意的風險。晚期以渴求最突出。
  2. 安非他命類:24 小時至 4 天內開始。第一階段(約 7–14 天)以低落、無力、嗜睡為主;之後易怒與渴求可以持續 6–8 週。
  3. 合成卡西酮:特徵與安非他命類相似。

診斷上要記得:戒斷(6C45.4/6C46.4/6C47.4)是停用或減量後、在依賴或長期大量使用背景下出現的症狀群,隨時間消退、與物質藥理特性一致;單純使用後隔天的低落疲倦(宿醉效應)不等於戒斷診斷。

誘發精神病症狀的風險

CDDR 為三類興奮劑都設有「引發之精神病症狀」診斷(6C45.6/6C46.6/6C47.6):妄想、幻覺或混亂的思考行為,在中毒或戒斷期間或之後不久出現,強度與持續時間明顯超過一般中毒應有的程度,造成顯著痛苦或功能損害。鑑別的關鍵在時間軸:若停用之後症狀持續一個月以上,就要認真考慮思覺失調症等原發性精神病症狀。臨床經驗上,甲基安非他命相關的精神病症狀在台灣的急診與急性病房並不少見——「腦內的廣播系統被打開」,多疑、聽到聲音、覺得被跟蹤,都是個案描述過的樣貌。

鑑別診斷

  1. 與恐慌症的界線:心悸、過度警覺、強烈焦慮很像恐慌發作;時間關係(緊接使用之後)與用量相關性是關鍵。
  2. 與原發性精神病症狀的界線:如上,看持續時間與先後順序。
  3. 與身體疾病的界線:頭部外傷、腦炎、血糖異常、電解質失衡都可能長得像中毒——篩檢陽性不能排除身體問題,反之亦然。
  4. 與鴉片類、酒精中毒的界線:散瞳與縮瞳是對比的線索,但多種併用時可能混淆。

評估與治療重點

  1. 急性中毒先看生命徵象(體溫、血壓、心跳、意識)與精神狀態;激動行為以降刺激、口語安撫與環境處理為先。
  2. 目前沒有像美沙冬那樣被核准的「替代藥物」,興奮劑依賴的治療主力是心理社會介入:動機式會談、認知行為治療、增強管理(contingency management,達成戒斷目標就給具體增強)、家族與支持性團體。
  3. 精神病症狀明顯時,短期抗精神病藥物可以協助;戒斷期的憂鬱低谷要主動評估自殺風險。
  4. 睡眠與作息的重建很重要:停止使用後的身體需要把長期的睡眠債補回來(嗜睡期不妨允許它)。
  5. 共病評估別漏掉:ADHD、情緒疾患、創傷後壓力症都常與興奮劑使用交錯。
  6. Reed 等人(2024)的心理取向專書提到,ICD-11 以 UPPS 衝動性模型理解成癮相關障礙:情緒來了就衝(urgency)、缺乏預先思考、難以堅持、感覺追求;感覺追求與「開始使用」相關,其他成分與「持續使用」關係更大。治療因此不只是「不碰藥」,還要練情緒調節與決策。

民眾版(門診常見的問題)

Q1:安非他命跟古柯鹼差在哪裡?

對大腦來說它們是同一輛車的不同車型:都是把中樞的油門踩到底,讓人亢奮、不累、話多、食慾變差。差別在來源、化學結構與劑型(古柯鹼來自古柯葉,安非他命類多為合成),但成癮性、中毒與戒斷的樣貌高度重疊。

Q2:為什麼用了會幾天不睡覺?

大腦的「該睡覺了」訊號被整個蓋掉,就像引擎轉速到紅線還聽不到異音。不是真的精力無限——是身體的儀表板被關掉了。等藥效退掉,被欠的睡眠債會一次討回來(有人一睡睡兩天),還附帶情緒低谷。

Q3:聽說用了會變得多疑、聽到聲音,是真的嗎?

是真的。興奮劑可以誘發精神病症狀:強烈的多疑(覺得被跟蹤、被監視)、聽到不存在的聲音、堅信不合理的事。多數人在停止使用後會慢慢退去;但若停用超過一個月還持續,就需要評估是否為原發性的精神病症狀。曾經誘發過的人,之後再使用的閾值也可能更低。

Q4:停用的時候會怎樣?很危險嗎?

跟鴉片類或酒精不同,興奮劑戒斷通常沒有立即的生命危險,但「斷電期」非常難熬:整個人有氣無力、睡不停、心情掉到谷底、對什麼都提不起勁,再加上排山倒海的渴求。情緒最低谷的時候可能出現想消失的念頭——這段時間有人在身邊、有人可聯絡,非常重要。

Q5:有沒有像美沙冬那種藥可以幫忙?

目前還沒有被核准用來治療興奮劑依賴的替代藥物(這是研究中的領域)。但治療絕對不是沒辦法:心理治療(動機式會談、認知行為治療)、目標與獎勵的制度化安排、家族與團體支持,都有實證基礎。整體治療計畫做得越完整,走過斷電期的機會越大。

Q6:會不會把心臟或腦袋弄壞?

古柯鹼可能引起冠狀動脈痙攣造成心肌梗塞、腦動脈痙攣造成中風;嚴重中毒時痙攣也可能發生。這些不是嚇唬人的形容詞,是 CDDR 明列的併發症。用了之後若有胸痛、劇烈頭痛、意識變化,請直接掛急診。

Q7:家人朋友在用,我可以怎麼幫?

先把「治療有幫助、回來的路一直都在」的訊息留下,而不是把力氣都花在抓與罵。精神病症狀發作時(多疑、激動、聽到聲音),避免爭辯內容的真假、降低環境刺激、陪伴就醫。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有諮詢資源,也可以先替自己打一通電話。

Q8:什麼時候該就醫?

只要使用影響到睡眠、工作、情緒、人際,或出現多疑、幻覺、胸痛、長期睡不回來,就建議到精神科(身心科)評估。急性的意識混亂、胸痛、劇烈頭痛,則是急診等級。

⚠️ 重要提醒

本篇文章僅供衛教參考,無法取代專業醫療評估。診斷的確認需要由專業人員進行完整的會談與評估。如果目前的狀況已經影響到生活,或是出現自傷、傷人的風險,建議儘早尋求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健康專業人員的協助。

需要進一步的專業協助嗎?

歡迎預約李政洋身心診所有相關經驗的心理師,讓專業人員陪你一起整理這些困擾,逐步理解它們背後的情緒需要。


參考資料

  1.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4). Clinical descriptions and diagnostic requirements for ICD-11 mental, behavioural and 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s. Geneva: WHO. 6C45、6C46、6C47 節與第 15 章共同診斷要件。
  2. Reed, G. M., Ritchie, P. L.-J., Maercker, A., & Rebello, T. J. (Eds.) (2024). A Psychological Approach to Diagnosis: Using the ICD-11 as a Framework. Washington, DC: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UPPS 衝動性模型於成癮相關障礙的應用)
  3. 門診臨床觀察(個案之臨床描述,內容已經過變造以保護隱私)。
目前健保門診號碼 立即來電 02-2762-0086 加入 LINE 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