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相關障礙症(Disorders due to Use of Alcohol)|ICD-11:6C40

文/李政洋

(隱私與來源聲明:本文依世界衛生組織 2024 年《ICD-11 精神、行為與神經發展疾患之臨床描述與診斷指引(CDDR)》整理,屬於讀書筆記,不是診斷工具;個案經驗均經變造以保護隱私。)

「醫師,我不是愛喝酒。是早上起床手抖到連牙刷都拿不穩,胃也在翻,喝個幾口,人才恢復正常。我也知道這樣不行了……」

門診裡,這樣的話常說得很小聲。但看診的醫師聽到的重點是:個案的身體,已經在替酒精說話了。長期飲酒後,大腦把「有酒精」當成新的日常,酒精一退場,身體就抖、就冒汗,喝幾口又壓下去(這不是貪杯,這是戒斷的鐘擺)。

這篇筆記整理自 WHO 的 CDDR(Clinical Descriptions and Diagnostic Requirements,臨床描述與診斷指引)物質使用章節。先說一個前提:喝酒不是罪,求助更不是;ICD-11 把酒精相關狀況分成幾種診斷,協助方式也不同。

專業版

核心特徵(Essential Required Features)

CDDR 描述酒精(乙醇,ethanol)是中樞神經抑制劑,具依賴性;與多數物質不同,它以固定速率排出體外。臨床上常用的四個診斷整理如下。

1. 有害使用——單次(6C40.0)與持續模式(6C40.1)

  1. 必要條件:使用酒精已對自己或他人的健康造成臨床上顯著的損害。對自己的損害可來自中毒行為、器官毒性(肝硬化、胰臟炎)或有害途徑。
  2. 對他人的損害包括身體傷害(酒駕肇事、施暴)或精神疾患——「傷到別人」也算要件,這是酒精特別之處。
  3. 時間:模式需間歇使用至少 12 個月,或連續(每天或幾乎每天)至少 1 個月。
  4. 損害無法以其他身體疾病或精神疾患更好的解釋。

2. 酒精依賴(6C40.2)

  1. 反覆使用酒精,且「調節能力受損」,表現為以下至少兩項:
  2. 控制受損(開始、頻率、強度、時間長短、終止、情境);
  3. 使用的優先順序越來越高,凌駕生活其他面向,即使有負面後果仍繼續或升高;
  4. 神經適應的生理特徵:耐受性(tolerance,要更多量才有效)、戒斷症狀、或反覆飲酒來避免戒斷。
  5. 時間:特徵通常至少 12 個月;若連續每天使用,至少 3 個月即可診斷。
  6. 渴求(craving)常見但非必要,CDDR 的用字是「常常、但非總是」。

3. 酒精中毒(6C40.3)

  1. 使用中或使用後短時間內,出現暫時性、臨床上顯著的意識、認知、知覺、情感、行為或協調擾亂,強度與飲用量相關,隨代謝消退。
  2. CDDR 表 6.15 的特有表現:注意力與判斷力受損、不合宜或攻擊行為、情緒起伏大、協調差、步態不穩、構音不清,嚴重時木僵或昏迷。
  3. 附加特徵:中毒越重,之後對該段時間失憶(黑視,blackouts)越常見;低劑量也足以影響駕駛安全;去抑制與自殺風險相關;極高濃度可致呼吸抑制與死亡。

4. 酒精戒斷(6C40.4)

  1. 在已依賴或長期大量使用的狀況下,停止或減量後,出現臨床上顯著的一群症狀與生理特徵。
  2. CDDR 表 6.16 的特有表現:自主神經過度活性(心跳快、血壓高、出汗)、手抖加重、噁心嘔吐、失眠、焦慮、激動、暫時性錯覺或幻覺。
  3. 典型在末次使用後 6–12 小時開始,輕中度症狀通常持續 3–7 天。
  4. 少見但關鍵:約 1–3% 出現戒斷癲癇(強直陣攣型,多為單次、末次使用後 6–48 小時內);約 2% 進展到震顫性譫妄(delirium tremens,DTs)——混淆、定向障礙、妄想、持續幻覺。此時應另下 6C40.5 酒精所致譫妄症;戒斷癲癇是譫妄的危險因子;未治療時,合併譫妄的死亡率顯著較高。

與常態的界線(Boundary with Normality)

  1. 輕微宿醉、短暫嘔吐或情緒低落,不算臨床上顯著的損害;錯過約會、與家人爭吵等社會問題也不是診斷基礎。
  2. 「增加風險但尚未造成明確損害」屬危險使用(hazardous use),歸在第 24 章,不是精神科診斷。
  3. 天天喝不等於依賴:還要有控制受損或優先順序升高;只有耐受性與戒斷(「生理依賴」)也不夠。
  4. 戒斷與宿醉要分開:宿醉是中毒後的短暫後遺症,沒有戒斷的特徵性症狀。

附加臨床特徵與病程(Additional Features & Course)

  • 戒斷有「加成現象」(kindling):戒斷一次又一次,症狀越來越重——像紙的摺痕,摺過就更容易再裂開。
  • 制約化戒斷:戒酒數月後,遇到相關線索可能又出現心悸、失眠——不算再一次的戒斷,但值得在治療中處理。
  • 緩解註解是亮點:早期完全緩解(戒酒 1–12 個月)、持續部分緩解(超過 12 個月,偶有飲酒但不再符合依賴要件)、持續完全緩解(戒酒 12 個月以上)。
  • 女性在較低累積飲酒量就可能成癮;青少年比成人更快成癮;年長者耐受性低,跌倒骨折風險高。
  • 東亞脈絡(與台灣直接相關):酒精代謝酵素(ADH1B、ALDH2)的基因多型性在東亞很常見,部分人喝酒會臉紅、心悸,反而降低酒癮風險——但不是保證。

鑑別診斷(Differential Diagnosis)

  • 與危險使用的界線:有風險但無明確損害,屬第 24 章的危險使用,重點在諮詢與預防。
  • 有害使用與依賴的界線:依賴多了「控制受損」與「優先順序升高」;要件全符合時,不再另下有害使用。
  • 中毒與有害使用的界線:中毒可完全恢復;造成持續傷害才考慮有害使用,急診時兩者可並列。
  • 戒斷與身體疾病的界線:CDDR 的 Box 6.1 提醒:頭部外傷、腦炎、低血糖、肝性腦病變、Wernicke 腦病變,都可能長得像戒斷。
  • 戒斷與譫妄、其他精神疾患的界線:譫妄可在戒斷後期出現,此時兩個診斷都要下;戒斷的焦慮憂鬱與停酒有時間關係、會隨時間減輕,若停酒前就存在或持續逾一個月,要考慮獨立的精神疾患。

評估與治療重點

(以下非 CDDR 內容,整理自一般臨床共識。)

  1. 戒斷不是「意志力考驗」,是醫療議題。長期大量飲酒要停,建議先評估風險,必要時在醫療監督下進行,並注意維他命 B1 等營養。
  2. 藥物有三種:納曲酮(Naltrexone)降低渴求與酬償感;阿坎酸(Acamprosate)幫助維持戒酒;雙硫崙(Disulfiram,戒酒硫)讓飲酒後出現明顯不適,築起一道屏障。各有適合的狀況,需與醫師討論。台灣的健保給付有限制,部分需自費。
  3. 心理治療:動機式會談整理改變的理由,認知行為治療處理渴求與高危險情境,復發預防連「萬一又喝」都寫進劇本——退一步不是前功盡棄。
  4. 互助團體:戒酒無醉(Alcoholics Anonymous 台灣分會)在台灣有聚會,同路人的經驗,常是藥物與會談外的重要支柱。
  5. 在地脈絡:酒駕被查獲後,監理單位會安排酒駕防制教育(俗稱酒駕班),符合條件者會被安排酒癮治療——能走進來都是好的開始。

民眾版(門診常見的問題)

Q1:怎樣算是「酒癮」?每天喝才算嗎?

重點不是天數,是「控制權」:想停停不了、喝酒順位越來越高、身體已適應(要喝更多才有感覺、不喝就抖就焦慮)。符合兩項、持續一段時間,就要考慮依賴。

Q2:我喝幾十年都這樣,為什麼現在才出問題?

身體的帳單常常晚一點才到:肝、胰臟、神經的損害是累積的,大腦的適應也是——表面是「練出酒量」,其實是耐受性增加。

Q3:我喝酒會臉紅心跳,這樣不是比較不會有酒癮嗎?

東亞常見的「酒精不耐」體質確實與較低的酒癮風險有關,但不是保證。會臉紅還是繼續喝的個案,門診遇得到。

Q4:酒癮會好嗎?

會。ICD-11 特別設計「緩解」分類:戒 1–12 個月(早期完全緩解)、超過一年沒喝(持續完全緩解)、偶爾喝但不再失控(持續部分緩解)。治療加上互助團體,緩解的機會實在變大。

Q5:想戒就要馬上停嗎?什麼時候該就醫?

千萬別硬戒——長期大量飲酒的人突然停酒,可能手抖、出汗、失眠,少部分會癲癇甚至震顫性譫妄,需要醫療處理。喝酒已影響工作、家庭、健康,或早上不喝就不舒服,建議找精神科(身心科)評估。

Q6:治療有哪些選擇?

常見組合:藥物(納曲酮、阿坎酸、雙硫崙)+心理治療(動機、渴求與高危險情境)+互助團體(例如戒酒無醉)。它像血壓藥的長期照顧,不是一次手術就結束。

Q7:想喝酒的念頭衝上來時,怎麼辦?

渴求像海浪——你無法命令海停下來,但可以在上面衝浪:看著它升起、到頂、退去。先把「延後十五分鐘、離開現場、找人講一句話」寫成小卡,念頭來時照著做,通常會自己退潮。

Q8:家人可以怎麼幫?

最難也最重要的:把它當成疾病,不是品行問題——指責只會把人推遠。可以做的:陪他就醫、家裡不存放酒、照顧好自己。退步時,回到治療比放棄更重要。

⚠️ 重要提醒

本篇文章僅供衛教參考,無法取代專業醫療評估。診斷的確認需要由專業人員進行完整的會談與評估。如果目前的狀況已經影響到生活,或是出現自傷、傷人的風險,建議儘早尋求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健康專業人員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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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4). Clinical descriptions and diagnostic requirements for ICD-11 mental, behavioural and 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s. Geneva: WHO. 6C40 節(含表 6.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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