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困擾障礙症(Bodily Distress Disorder)|ICD-11:6C20

文/李政洋

(本文依據世界衛生組織 2024 年出版的《ICD-11 精神、行為與神經發展疾患之臨床描述與診斷指引(CDDR)》整理,屬於讀書筆記,不是診斷工具。)

門診偶爾會見到提著厚厚一疊資料夾來的個案:胃鏡、腹部超音波、核磁共振,報告一張張排開,結論多是「沒有發現明顯問題」。(資料夾的厚度,往往比報告的內容更早說明了一些事。)個案接著說:「醫生,我不是愛跑醫院,是真的每天都不舒服,可是大家都說我看起來好好的。」

不舒服是真的。只是在 ICD-11 的理解裡,這群個案的困難除了症狀本身,還包括了對症狀投注過多的注意力——就好像大腦裡那台收音機的音量被轉到最大,身體的訊號連同雜音,全都聽得震耳欲聾。這篇筆記整理自 CDDR「身體困擾或身體經驗障礙」一章的身體困擾障礙症(bodily distress disorder,舊稱身體症狀疾患、身心症的那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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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特徵(Essential Required Features)

CDDR 對身體困擾障礙症的診斷要件,可以整理如下:

  1. 必須存在令個案感到困擾的身體症狀。典型是多個症狀、隨時間變動;偶爾只聚焦在單一症狀,通常是疼痛或疲勞。
  2. 對症狀投注過度的注意力,可能表現為:持續地全神貫注於症狀的嚴重度或負面後果:若個案原本就有可能引起或加重症狀的身體疾病,其對症狀的關注程度明顯超過該疾病本質與嚴重度所能解釋;或反覆因這些身體症狀就醫,次數遠超過醫療上必要的程度。
  3. 即使已接受適當的臨床檢查與檢驗、或已獲得醫療人員適當的安撫與保證,過度關注仍持續存在。
  4. 症狀是持續的:在至少數個月(例如 3 個月以上)期間,大多數的日子都有某些症狀在(不一定是同一個症狀)。
  5. 症狀與伴隨的困擾、全神貫注,造成個人、家庭、社會、學業、職業或其他重要功能領域的顯著損害。
  6. 症狀或伴隨的困擾與專注,無法用另一種精神疾患更好地解釋(例如思覺失調症或其他原發性精神病、情感性疾患、焦慮或恐懼相關疾患)。

要特別記住:診斷的核心不在於「症狀查不出身體原因」,而在於「過度的注意力」這組心理行為特徵——即使有共病的身體疾病,也不妨礙這個診斷。

嚴重度分級(Severity Specifiers)

嚴重度依困擾或專注的程度、病程持續性、功能損害程度做整體判斷,分為三級:

  1. 輕度(6C20.0):所有核心要件皆符合。雖對症狀過度關注、可能常常就醫,但每天投注的時間有限(例如不超過 1-2 小時),仍能專注於其他無關的話題;功能僅輕度受損(例如關係緊張、學業或工作效能下降、放棄特定休閒活動)。
  2. 中度(6C20.1):持續的全神貫注通常伴隨頻繁就醫,每天花費相當多時間與心力(例如每天數小時)在症狀及其後果上;功能中度受損(例如關係衝突、工作表現出問題、放棄多種社交與休閒活動)。
  3. 重度(6C20.2):全神貫注彌漫而持續,興趣窄化到症狀及其後果幾乎成為生活唯一的焦點,通常伴隨與醫療體系極頻繁的互動;功能嚴重受損(例如無法工作、與親友疏離、放棄幾乎所有社交與休閒活動)。

與常態的界線(Boundary with Normality)

會經歷身體症狀、偶爾擔心症狀,是人之常情。身體困擾障礙症與常態的差別在於:對症狀的困擾程度明顯超過症狀本身性質所能解釋的比例,而且適當的檢查、檢驗與醫療人員的保證都無法讓過度關注緩解。

當個案合併有身體疾病時,與「同樣疾病但沒有身體困擾障礙症」的人相比,他們對症狀的專注更強、功能損害更大,回報的症狀數目也常超過該疾病通常會有的範圍。(診斷並非要否認疾病,要看見的是疾病之外多出來的那一部分。)

附加臨床特徵與病程

  • 最常見的症狀是疼痛(肌肉骨骼痛、背痛、頭痛)、疲勞、腸胃與呼吸道症狀,但其實任何身體症狀都可能成為焦點。個案通常能把症狀描述得非常詳細,只是這些描述不容易用解剖或生理架構來解釋。
  • 常見對症狀過度解讀或災難化,反覆想著最極端的負面後果。也可能害怕「動了會引發疼痛或讓症狀惡化」,於是過度迴避活動——結果不活動本身又帶來僵硬、肌力下降、稍微動就痠痛等新症狀。就像怕車子耗油而從不發動,電瓶反而先壞掉了。
  • 個案的歸因可以是心理的、也可以是身體的;嚴重度越高,越可能拒絕心理層面的解釋。有些人堅信症狀來自尚未被診斷出的疾病(疾病信念),堅持的結果常常是多項檢查與處置,重度個案甚至可能有多年橫跨各專科、許多陰性檢查或徒勞無功手術的複雜就醫史。
  • 就醫行為上,這群個案多數出現在一般醫療場域而非精神科;他們可能不願接受症狀有心理成分,對轉介心理健康專業的反應也可能偏負面。對先前接受的醫療常感到不滿意、頻繁更換醫師。在醫療資源有限的地區,則可能轉向非正規的替代療癒來源。
  • 常發生在共病身體疾病的脈絡下,也常與其他精神疾患(特別是憂鬱症與焦慮、恐懼相關疾患)同時存在。
  • 病程:基層醫療中診斷的個案,約半數的身體症狀會在 6-12 個月內緩解;重度個案與多重症狀者病程較慢性持續。症狀越多,功能損害越大,共病的身心疾病治療反應也較差。
  • 發展期表現:各年齡層都可能發生。兒童青少年最常見腸胃症狀(腹痛、噁心)、疲勞、頭痛與肌肉骨骼疼痛,且較常是單一反覆症狀;因症狀請假不上學很常見,嚴重時可能出現行為退化與極端的功能損害。家長照顧者對症狀的反應會影響病程:過度的擔心可能加重或延長孩子的困難。老年人較常有多重症狀且更持續,但因為身體疾病機率高,診斷起來更考驗功力。
  • 文化相關特徵:所有文化都常見身體化症狀,盛行率差異可能反映回報風格與醫療體系的組織文化(看診時間短、較不以人為中心的體系,身體主訴比例較高)。熱感、蟲爬感、沉重感、脹氣等症狀在某些文化常見、其他文化少見;症狀也可能被歸因於身體能量、體液、宗教靈性或精腎虧損等民俗生理觀。就醫行為則受醫療可近性影響很大。
  • 性別差異:青春期前盛行率沒有差別,青春期之後女性較高;症狀表現上,女性較常回報多重身體困擾。
  • 盛行率:CDDR 本文沒有提供數字。依 Gureje 與 Ojagbemi 的整理,以 ICD-11 定義推估,一般醫療場域的盛行率大約 4-6%。

鑑別診斷

  • 與憂鬱症等情感性疾患的界線:情感性疾患在基層醫療常以身體症狀為主要表現,也可能對體重下降、疲勞、疼痛產生專注。只有當對身體症狀的專注出現在情緒發作之外(例如早於憂鬱發作出現、或在憂鬱緩解後仍持續),才診斷身體困擾障礙症。
  • 與廣泛性焦慮症的界線:廣泛性焦慮症也會擔心身體症狀(心悸、胃不適),但同時對工作、關係、財務等生活多個面向都有瀰漫性擔心,且通常不會在醫療評估與保證之後仍持續專注於身體症狀。兩者共病很常見。
  • 與恐慌症的界線:恐慌症的症狀集中在發作當下、快速湧現且限時結束。不能只因為擔心恐慌發作時的症狀就加診身體困擾障礙症;若恐慌症個案對「發作之外」持續存在的身體症狀也過度專注、且兩者診斷要件都符合,才可以併列。
  • 與慮病症(健康焦慮症,6B23)的界線——這是臨床上最常被問的問題:慮病症的全神貫注在「我會不會得了嚴重、進行性、危及生命的疾病」,就醫的主要目的是得到「沒有那個病」的保證;身體困擾障礙症的焦點則在「症狀本身」與症狀對生活的影響,就醫是為了讓症狀消失、得到解脫,而不是為了否定某個疾病信念。一個怕病,一個怕症狀。
  • 與做作性障礙(自我強加)的界線:若症狀是偽造、蓄意製造或故意加重的,應考慮做作性障礙而非身體困擾障礙症,這也再次說明,身體困擾障礙症的不舒服是真心體驗,不是裝的。

評估與治療重點

  1. 先安排一次合理的身體評估是必要的;但反覆重做已經適當執行過的檢查,反而會強化「一定還有沒找到的病」的信念。陰性結果要用「好消息」的方式傳達,而非「檢查失敗」。
  2. 治療關係比什麼都重要:先承認症狀是真的、辛苦是真的,再一起談注意力與行為的那一部分。一開頭就說「這是心理因素」,常常就把後續的路封住了。
  3. 心理治療第一線是認知行為治療(CBT):處理災難化解讀、逐步恢復活動(避免不活動帶來的二次症狀)。對症狀的災難化解讀本身就是日後發病的危險因子,早點介入有機會預防。
  4. 共病的憂鬱或焦慮要一起納入治療計畫;不過研究顯示,治好情緒不見得會自動讓身體症狀緩解,兩條線都要顧。
  5. 藥物方面,抗憂鬱劑對共病情緒疾患與某些疼痛狀態有幫助;固定醫師、固定頻率的回診安排,往往比散彈槍式的轉診更能減少到處求診的循環。

民眾版(門診常見的問題)

Q1:身體困擾障礙症到底是什麼?我聽不懂這個名字。

可以把它想像成:身體是一台收音機,健健康康的人音量開在 3,你的大腦卻把音量轉到 10——身體發出的每個訊號都被放大、被反覆收聽。於是痠、脹、悶、痛變成了生活的背景音樂,關不掉,也放不下。診斷說的不是「你的症狀是假的」,而是「症狀占據的心神,多過了它該有的比例」。

Q2:檢查都正常,所以我是裝病的、想太多嗎?

都不是。你不舒服的每一分都是真的,神經傳導、肌肉緊繃、腸胃翻攪都是身體真實的反應。「裝病」是故意假造症狀,這跟身體困擾障礙症完全是兩回事(ICD-11 也把這兩者明確分開)。診斷要說的是:除了照顧身體,也值得照顧一下「對症狀的注意力」這個部分。

Q3:為什麼會這樣?我又不是自願的。

沒有人是自願的。目前還不清楚完整的成因,跟體質、壓力、過去生病的經驗都有關。而且身和心會互相套圈圈:不舒服→擔心→緊繃→更不舒服,就像麥克風湊近音箱,嘯叫聲越滾越大。這個迴路一旦轉起來,連醫師都很難只靠一句「放輕鬆」把它按停。

Q4:這跟慮病症(健康焦慮)一樣嗎?

常被問,但方向相反。慮病症的怕在「病」:一直擔心自己得了癌症等重病,做檢查是為了聽到「你沒有病」;身體困擾障礙症的怕在「症狀」:要的是不舒服消失、日子能過。所以後者不怕看醫生,反而看得很勤——看醫生是為了解脫,不是為了除罪。

Q5:會不會好?

有機會,而且不算悲觀。基層醫療的個案裡,大約一半在 6-12 個月內症狀會緩解。症狀多、嚴重度高的病程比較慢性,但透過治療把「音量轉鈕」慢慢調回來、功能一塊塊恢復,是看得到的路。

Q6:要怎麼治療?一定要吃藥嗎?

不一定。心理治療(認知行為治療)是第一線,練習的方向包括:跟災難化想法脫鉤、把被症狀綁架的活動一步一步撿回來(越不敢動越僵硬,是身體很誠實的物理現象)。藥物針對共病的憂鬱、焦慮或疼痛有幫助,用不用、用多久,可以跟醫師一起討論。還有一個常被低估的處方:固定一位醫師、規律回診,取代到處掛號的循環。

Q7:家人可以怎麼幫忙?

先做一件事:相信他真的不舒服。再來,少說「你就是想太多」(這句話的效果通常是反效果),多陪他就固定的醫療管道就醫。家裡有孩子的家長要留意:過度的緊張和全面的保護,可能會讓孩子的症狀更難放下,不妨試著在關心與鼓勵活動之間找平衡。

Q8:什麼時候該尋求身心科的協助?

當不舒服持續好幾個月、大多數的日子都在,開始影響工作、學業或關係,或已經變成「生活繞著症狀轉」的時候,就值得來聊一聊。如果情緒也跟著低落、睡不好,更需要一起處理。身體的檢查不排斥,心理的照顧不延後,兩個都不會被漏掉。

⚠️ 重要提醒

本篇文章僅供衛教參考,無法取代專業醫療評估。診斷的確認需要由專業人員進行完整的會談與評估。如果目前的狀況已經影響到生活,或是出現自傷、傷人的風險,建議儘早尋求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健康專業人員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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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4). Clinical descriptions and diagnostic requirements for ICD-11 mental, behavioural and 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s. Geneva: WHO. 6C20 Bodily distress disorder 節。
  2. Gureje, O., & Ojagbemi, A. (2024). Bodily distress disorder. 收錄於 G. M. Reed, P. L.-J. Ritchie, & A. Maercker (Eds.), *A Psychological Approach to Diagnosis: Using the ICD-11 as a Framework*.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盛行率推估、災難化解讀為危險因子、陰性結果之告知方式等補充觀點出自此章)
  3. 門診臨床觀察(內容已經過變造以保護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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