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政洋

(本文依據世界衛生組織 2024 年《ICD-11 精神、行為與神經發展疾患之臨床描述與診斷指引(CDDR)》解離症章節整理,屬於學習筆記;文中個案的故事細節已經過變造,以保護隱私。)

「我最近看出去的世界,像隔著一層毛玻璃——顏色被調淡、聲音變得遠遠的;照鏡子的時候,覺得鏡子裡那個人『不太像我』。我最想問的是:我是不是快瘋了?」

門診聽到這樣的敘述時,看診的醫師心裡往往先浮現一句想趕快說的話:先別怕,這個經驗有一個很特別的特徵,等一下會告訴你。有人用「離人感」「失真感」來稱呼這種狀態,在 ICD-11 裡,它有一個正式的名字:自我感消失與失現實感障礙症(depersonalization-derealization disorder)。

先用一個比喻把兩個詞分開:如果把人生想成一支影片,這個障礙就像是有人動了後製的設定——對世界的畫面被調低了飽和度與清晰度,像夢、像霧、像隔著毛玻璃,這是失現實感(derealization);而自我感消失(depersonalization),則像是你本來在演自己的戲,卻被換到了導播室,隔著螢幕看「自己」在演出。畫面都還在、情節都還對,只是摸不到、不像自己的。

專業版

先借用 Moskowitz 等人(2024)整理 CDDR 時給的定義:解離,指的是身分、感覺、知覺、情緒、想法、記憶、身體動作或行為,在正常整合上的非自主中斷或不連續。自我感消失與失現實感,就是這個整合「鬆開」時最常被注意到的樣貌之一。

核心特徵(Essential Required Features)

CDDR 對這個診斷的要件,整理如下:

  1. 持續或反覆的自我感消失(depersonalization)、失現實感(derealization),或兩者都有,是診斷的必要條件。
  2. 自我感消失:體驗到自己很奇怪、不真實,或與自己的想法、感受、感覺、身體或行動脫節——或好像是它們的外在旁觀者。可能的形式包括:情緒和(或)身體的麻木、從遠處看著自己或「身在一齣戲裡」的感覺、知覺上的改變(例如時間感變形)。
  3. 失現實感:體驗到別人、物體或世界很奇怪、不真實(例如像夢境、遙遠、霧茫茫、沒有生命、沒有顏色,或視覺上被扭曲),或與周遭環境脫節的感覺。
  4. 在這些經驗發生的當下,現實感檢查(reality testing)維持完好——不伴隨妄想,也沒有「被外在的人或力量控制」的信念。(這是整個診斷裡最安慰人的一句話:你察覺得到「不真實感是不對勁的」,恰恰證明你的現實感還在。)
  5. 症狀無法被另一個精神疾患更好地解釋(例如創傷後壓力症、焦慮或恐懼相關疾患、另一個解離症、人格障礙症)。
  6. 症狀不是物質或藥物對中樞神經的作用(包括戒斷效應),也不是神經系統疾病(例如顳葉癲癇)、頭部外傷或其他身體疾病所造成。
  7. 症狀造成顯著苦惱,或顯著損害個人、家庭、社會、學業、職業或其他重要功能領域;若功能還能維持, 也只是靠極大的額外努力。(小提醒:這裡是「苦惱或損害」——跟 DID、部分 DID 只看損害不同,光是持續的痛苦就足以構成就醫的理由。)

與常態的界線(Boundary with Normality)

在壓力下、極端情緒、疲憊、生病或物質影響時,出現短暫的自我感消失或失現實感,屬於常態光譜(很多人在長途開車、發燒、熬夜到極限時都體驗過那種「恍神」)——狀態一變就退去,不需要診斷。這個障礙與常態的分別在於:經驗持續或反覆出現,而且帶來顯著苦惱或功能損害。

附加臨床特徵與病程

  • 時間感的改變很常見:主觀上覺得時間變慢或變快。
  • 可能伴隨災難化的想法(例如反覆擔心「自己快瘋了」)、自傳記憶變得不鮮明、對某些記憶失去「這是我的」的擁有感,以及對情緒刺激的生理反應變低。
  • 發作可能與負面生活事件或人際衝突有關。
  • 發病年齡:兒童期就可能開始,但典型在青少年中期,平均約 16 歲;25 歲之後才發病非常罕見。
  • 發病可以是急性,也可以緩慢而隱晦;一開始發作少而輕,之後變得持久而強烈。
  • 單次發作的長短變異很大:從數小時、數天,到數週、數月甚至數年。病程通常慢性且持續——多數人一路持續,或從陣發轉為持續;維持陣發病程的約占三分之一。強度可以在不同發作間起伏,也可能多年保持不變。
  • 會加重的因素:情緒壓力、焦慮或負面情緒、感覺過度刺激、睡眠不足、物質使用。也有個案發現有些事會減輕:身體的刺激(例如運動)、令人安心的互動。(CDDR 原文提到有些人用輕度自我傷害來降低症狀強度——這一點要特別留意,那是風險,不是解方。)
  • 常與情緒障礙症、焦慮恐懼相關疾患或人格障礙症共病;不過共病本身,似乎並不會讓解離症狀更嚴重。
  • 與童年創傷(言語或情緒虐待、忽視等)有關,但關聯沒有其他解離症(例如解離性失憶症、DID)那麼強;有些個案是「憑空出現」,找不到任何可辨識的誘發因素。
  • 精神作用性物質——特別是大麻與迷幻藥——是常見的引信。但診斷只有在症狀持續超過中毒或戒斷期之後,才能成立。
  • 發展期的表現:兒童比較難用語言描述這些體驗,也相對不容易為此苦惱;青少年的自我感消失,可能先以學業退步的樣子出現。
  • 文化相關特徵:許多宗教與文化的靈性或冥想練習,本來就以類似自我感消失的狀態為目標——那是有意為之、不需要診斷的;但少數人在練習中或之後失去控制、症狀持續,那時才符合診斷。
  • 性別:男性與女性的發生頻率相近,臨床樣貌也相似。

鑑別診斷

  • 與其他解離症的界線:自我感消失與失現實感,常出現在其他解離症之中(特別是 DID、部分 DID、出神障礙與附身出神障礙)。若已符合另一個解離症的診斷要件,就不再加診這個症。
  • 與思覺失調症及其他原發性精神病性疾患的界線:精神病發作的期間也常見非短暫的自我感消失與失現實感,而且可能被妄想式地解讀。若症狀只出現在精神病症狀的期間,不另下診斷。關鍵差別回到現實感檢查:這個症是「知道怪」,精神病是「信以為真」。
  • 與憂鬱症的界線:憂鬱發作中很常見,而且可能持續。若只在憂鬱發作出現、或可被憂鬱症更好地解釋,不另下診斷。
  • 與恐慌發作的界線:恐慌發作常伴隨明顯的自我感消失與失現實感,發作過後還可能持續一陣子。若症狀只在恐慌發作中、或之後很短的時間內出現,不需要另下診斷。
  • 與其他焦慮及恐懼相關疾患的界線:社交焦慮症、廣泛性焦慮症也常見短暫的解離體驗;若只有在面對所懼怕的對象或情境時出現,歸給焦慮疾患即可。
  • 與創傷後壓力症(PTSD)及複雜性 PTSD 的界線:閃回時很常見。若只限於再體驗發作,不另診斷;但若在再體驗之外也持續存在、且兩個診斷的要件都符合,可以併列。
  • 與人格障礙症的界線:壓力下常見;若症狀可被人格障礙症更好地解釋,不另下診斷。
  • 最後別忘了身體端的排除:物質(含戒斷)、顳葉癲癇、頭部外傷與其他身體疾病,都可能造出一模一樣的「毛玻璃」。

評估與治療重點

  1. 評估先做兩件事:仔細的物質與藥物史(特別是大麻、迷幻藥),以及必要的身體與神經學檢查(排除癲癇、頭部外傷等)。
  2. 心理治療方面,認知行為治療針對「我快瘋了」的災難化解讀做工作,常能減少二次焦慮;很多時候讓症狀滾雪球的,是對症狀本身的害怕。
  3. 著地技巧(grounding)是隨身法寶:說出眼前看得到的五樣東西、摸冰塊、原地踏步、說出今天的日期與所在位置,用感官把人接回現在。
  4. 藥物沒有專屬的核准處方;治療多半著重在共病的憂鬱、焦慮或失眠,這些改善了,失真感常常也跟著鬆動。
  5. 生活面的一一盤點:睡眠、壓力管理、減少大麻等物質,這些加重的因素是少數自己就能動手調整的部分。

民眾版(門診常見的問題)

Q1:自我感消失、失現實感,到底是什麼感覺?

兩個方向。「自我感消失」是對自己:像隔著玻璃看自己過生活、情緒或身體像不是自己的、像在演一齣戲卻進不去角色;「失現實感」是對世界:像隔著毛玻璃、像夢遊、顏色被調淡、聲音變遠。很多人是兩種一起來。

Q2:我是不是快瘋了?這是精神病嗎?

這是門診裡最想認真回答的一題。這個症有一個很特別、也很安慰人的特徵:現實感檢查是完好的。你會說「我知道這樣不對勁」——正是因為你知道,才證明你沒有瘋。精神病的經驗是信以為真,你的經驗是明知為假卻揮之不去。這是兩回事。

Q3:為什麼是我?跟大麻有關嗎?

相關的因素包括:壓力、焦慮、負面生活事件或人際衝突、童年時期言語或情緒上的虐待與忽視;大麻與迷幻藥是常見的引信(症狀若在藥效退了之後還持續,才會考慮這個診斷)。不過也真的有一些人是憑空出現、找不到原因——那不是你的錯,只是目前還不清楚。

Q4:會不會好?

大多數會改善,但這個症的病程常常是慢性的,需要一點耐心。它平均在 16 歲上下發病,25 歲以後才開始的非常少見;症狀會隨著壓力與睡眠起伏——把這些調整好,通常就會有差。

Q5:發作的當下可以怎麼辦?

試試看「著地」:說出眼前五樣東西的名稱、摸一個冰涼的東西、站起來走一走、大聲說出今天的日期與所在的地方。運動,以及讓自己安心的互動,也常有幫忙。目標不是馬上變回真實,而是陪自己撐過這一段。

Q6:需要吃藥嗎?

沒有專門「治失真感」的藥。藥物主要幫忙共病的憂鬱、焦慮或失眠;如果這些改善了,毛玻璃常常也會變薄一些。要不要用藥,可以跟醫師一起討論。

Q7:家人可以怎麼幫?

最有力量的一句話是:「我相信你的感覺很不舒服。」不要說「你想太多」「哪有什麼不真實」。可以陪他做著地練習、鼓勵就醫。這個症最辛苦的地方是別人看不出來——被相信,本身就是治療的一部分。

Q8:什麼時候該就醫?

當經驗持續或反覆出現、已經影響生活、或讓你非常苦惱的時候,就建議找精神科(身心科)評估。若第一次出現時伴隨頭痛、抽搐、意識變化,或近期有頭部撞擊、使用物質,請先就醫檢查身體的原因。

⚠️ 重要提醒

本篇文章僅供衛教參考,無法取代專業醫療評估。診斷的確認需要由專業人員進行完整的會談與評估。如果目前的狀況已經影響到生活,或是出現自傷、傷人的風險,建議儘早尋求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健康專業人員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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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4). Clinical descriptions and diagnostic requirements for ICD-11 mental, behavioural and 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s. Geneva: WHO. 6B66 Depersonalization-derealization disorder 節。
  2. Moskowitz, A., Nijenhuis, E., Moreira-Almeida, A., & Lewis-Fernández, R. (2024). Dissociative disorders. In G. M. Reed, P. L.-J. Ritchie, & A. Maercker (Eds.), A Psychological Approach to Diagnosis: Using the ICD-11 as a Framework. Washington, DC: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3. 門診臨床觀察(個案之臨床描述,內容已經過變造以保護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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