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政洋

(本文依據世界衛生組織 2024 年出版的《ICD-11 精神、行為與神經發展疾患之臨床描述與診斷指引(CDDR)》6B40 節整理,屬於讀書筆記,不是診斷工具;文中個案的故事皆經過變造以保護隱私。)

明明人已經安全了,身體卻好像還留在現場?白天努力地不想、不說,晚上卻一再夢見同一個畫面?一個突然的喇叭聲、一種熟悉的味道,心跳就整個飛起來?

「車禍都過一年了,為什麼還是天天夢到?我不是已經都好了嗎?」門診裡,有個案這樣問。這正是創傷後壓力症(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最核心的樣貌:那段記憶沒有順利變成「過去」,而是不斷闖進來變成「現在」。這篇筆記整理自 WHO 的 CDDR「與壓力特別相關之障礙」一章的 6B40 一節。

先說一個重要觀念:創傷之後有反應,是人類的正常設計。大多數人會慢慢平復;只有一部分的人,記憶卡住了,才演變成 PTSD。(所以這真的不是抗壓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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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特徵(Essential Required Features)

  1. 暴露於一個極具威脅性或恐怖性質的事件或情境(短暫一次或持續一段時間),形式包括:親身經歷(自然或人為災難、戰爭、嚴重事故、酷刑、性暴力、恐怖攻擊、被攻擊、急性危及生命的疾病如心肌梗塞);目睹他人突然、意外或以暴力方式受到傷害或死亡的威脅;以及獲知摯愛的人突然、意外或暴力死亡。
  2. 事件之後,發展出持續至少數週的特徵性症候群,以下三個核心要素缺一不可:
    1. 創傷事件被「以現在進行式」重新經歷(re-experiencing in the present):不是想起來,而是感覺它「正在眼前再次發生」。形式包括鮮明的侵入性記憶或畫面、閃回(flashback:輕的只有短暫「又來了」的感覺,重的會完全失去對當下環境的覺察)、反覆夢見與事件主題相關的夢或夢魘,通常伴隨強烈甚至潰堤的情緒(恐懼、驚駭)與強烈的身體感覺;也有一種沒有明顯畫面的型態,是被事件當時同樣的強烈情緒整個淹沒(常由提醒物觸發)。要注意:只是反思、反芻事件,或記得當時的感受,並不足以符合「重新經歷」的要件。
    2. 刻意迴避可能勾起重歷其境的提醒:對內是壓抑與創傷相關的想法和記憶,對外是避開相似的人、對話、活動或情境;極端時甚至搬家、換工作,只為了繞開記憶。
    3. 持續覺得「現在的威脅升高」:過度警覺(hypervigilance)、對突發刺激(例如突然的聲響)的驚嚇反應增強——體內像有一座 24 小時不打烊的雷達站。有些個案會發展出新的安全行為:不背對門口坐、開車時反覆盯著後照鏡。
  3. 症狀造成個人、家庭、社會、學業、職業或其他重要功能領域的顯著損害;若功能還撐得住,也只是靠極大的額外努力硬撐。

附註:QE84 急性壓力反應的定位。 ICD-11 另有一個「急性壓力反應(acute stress reaction, QE84)」。它不在精神行為的章節裡,而是被放在第 24 章「影響健康狀態或與健康服務接觸之因素」,屬於「症狀/非疾患」的定位。CDDR 說明:創傷後的反應(甚至包括重歷其境)若在事件結束或離開威脅情境後約一週內、持續型壓力源約一個月內快速消退,多半屬於正常的急性壓力反應;需要臨床協助時以 QE84 記錄即可,不需要下 PTSD 診斷。

(順帶一提,Brewin 等人在《A Psychological Approach to Diagnosis》書中提到,ICD-11 的 PTSD 要件比 ICD-10 更具專一性;反應沒有完全符合要件時,或許更適合用憂鬱、焦慮或適應障礙來理解。)

與常態的界線(Boundary with Normality)

CDDR 講得很直白:有極具威脅或恐怖事件「的暴露史」,本身並不等於有 PTSD。很多人經歷了類似事件,並沒有發展出疾患。要下診斷,必須符合全部要件——三個核心要素都在、持續至少數週、並伴隨顯著的功能損害。

附加臨床特徵與病程(Additional Features & Course)

  • 常見伴隨表現:整體的煩躁低落(dysphoria)、解離症狀、身體抱怨、自殺意念與行為、社交退縮、為了避開重歷其境或壓住情緒而過量飲酒用藥、焦慮症狀(包括恐慌發作),以及針對創傷記憶或提醒物的強迫思考與行為。情緒上常見憤怒、羞恥、悲傷、羞辱與罪惡感,包括「倖存者內疚」(survivor guilt:「為什麼留下來的是我」)。
  • 發病通常在暴露後 3 個月內,但也可能遲至數年後;遇到提醒物、新的生活壓力或再次創傷時,症狀可能捲土重來。另一面是好消息:將近一半的個案在發病 3 個月內症狀完全康復。
  • 兒童青少年:幼兒口語與內省能力有限,評估不能只靠孩子自己說,要納入照顧者觀察到的行為——在重複的遊戲或塗鴉中重演創傷、內容不明的噩夢或夜驚、能力退化(口語、如廁)、分離焦慮、脾氣爆發變多、不敢嘗試新活動。有個容易漏掉的細節:孩子演出創傷時,不一定看起來難過。青少年則可能否認痛苦,或以不願追求發展機會、自我傷害與危險行為(物質使用、無保護性行為)來表現。
  • 老年人:重歷其境可能隨生命歷程減輕,但迴避與過度警覺常持續;有些長輩把症狀當成「人生本來就會這樣」(背後常是羞恥與怕被貼標籤)。
  • 文化相關特徵:症狀的「主打項目」因文化而異:有的以憤怒做為表達痛苦的方式,有的以身體症狀站上第一排(頭痛、頭暈、身體發熱、腸胃不適、顫抖)。把顫抖解讀成終身神經疾病的開端、把心悸解讀成「心臟壞了」這類災難化解讀,可能引發恐慌發作、讓病程更慢性;而侵入性念頭在某些文化被視為正常,所以要完整評估所有要件與功能影響,不能抓著單一症狀下結論。
  • 性別:女性較常見;確診女性的損害持續時間較長,負向情緒與身體症狀也較多。

鑑別診斷(Differential Diagnosis)

  • 與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的界線:CPTSD 包含 PTSD 的全部核心特徵,另外還要求三組「自我組織」的問題(情感調節困難、持續的負向自我信念、持續的人際困難);符合 CPTSD 時,不再另外下 PTSD 診斷(系列中另有一篇細談)。
  • 與延長哀慟障礙症的界線:摯愛的人在創傷性情況下死亡時,兩者都可能發生。PTSD 會把事件「以此時此地重現」;延長哀慟會持續想著與死亡相關的種種,但不會感覺事件正在眼前重演。
  • 與適應障礙症的界線:適應障礙的壓力源可以是任何嚴重度與類型。較輕微事件造成、樣貌像 PTSD 但持續時間超出急性壓力反應合理範圍的反應,以及經歷重大創傷但未達 PTSD 全部要件的反應,通常都歸為適應障礙。
  • 與思覺失調症及其他原發性精神病性疾患的界線:嚴重的閃回可能帶有幻覺性質,過度警覺到某個程度看起來會像多疑;「聽見自己的想法」的假性幻聽(自己知道聲音來自內在)也可能出現。這些都不應被視為精神病性疾患的證據。
  • 與憂鬱發作的界線:憂鬱的侵入記憶屬於「過去的事」、常伴隨反芻;PTSD 的記憶是「現在進行式」。不過兩者常一起出現,符合要件時應併列情緒疾患診斷。
  • 與恐慌症的界線:PTSD 的恐慌發作常由創傷提醒物引發或在重歷其境中出現;若發作完全只在這些情境,不另下恐慌症,而是使用「伴隨恐慌發作」規格(MB23.H)。若同時有「憑空冒出」的非預期發作且符合其他要件,則可以併列。
  • 與特定畏懼症的界線:創傷後可能對特定刺激形成畏懼(例如被狗攻擊後怕狗);關鍵區別是畏懼症沒有「此時此地」的重歷其境,記憶再強烈也屬於「過去」。
  • 與解離症的界線:解離症狀若只出現在重歷其境的發作中,不另下解離疾患診斷;發作之外仍有顯著解離症狀且符合全部要件,可以併列。
  • 與其他精神疾患的界線:重大創傷後,憂鬱、焦慮、物質使用、解離等疾患都可能發生,甚至是在沒有 PTSD 的情況下。再次強調:暴露史本身不代表 PTSD。

評估與治療重點

  1. 先安身:確認環境安全、睡眠、自殺風險與共病(憂鬱、物質使用、解離)。安全是所有治療的地基。
  2. 治療第一線是「創傷聚焦」的心理治療:創傷聚焦的認知行為治療(包含延長暴露 PE、認知加工治療 CPT)與眼動減敏與歷程更新(EMDR)。從門診的經驗來看,創傷記憶像一直攤在桌上、遲遲沒有歸檔的文件,EMDR 幫大腦把這份文件好好歸檔——記憶還在,但不再一碰就割手。
  3. 安全優先,不強迫談細節:處理創傷不等於要從頭到尾講一遍事件。節奏由個案掌握,穩定化(容納之窗、地面技巧)通常走在記憶處理之前。
  4. 藥物:SSRI 與 SNRI 是常用第一線,對伴隨的憂鬱、失眠、易怒也有幫助;benzodiazepines 一般不建議長期使用(依賴風險,也可能干擾記憶處理)。
  5. 生活與支持面:處理飲酒與失眠,必要時邀請家屬一起認識 PTSD——家裡默契式的「都不要提」,有時反而讓提醒物更不可預測。

民眾版(門診常見的問題)

Q1:PTSD 是什麼?是「想太多」嗎?

是經歷很可怕、很有威脅性的事件之後,大腦的記憶與警報系統沒有順利收工的狀態。三個主要樣貌:事情好像正在重演(畫面闖進來、噩夢、閃回)、拼命迴避會想起事件的人事物、身體一直備戰(容易受驚、睡不好、緊繃)。這不是想太多;神經系統是真的卡在「還沒安全」的狀態。

Q2:創傷之後,一定會變成 PTSD 嗎?

不一定。大多數人的反應會在一週到一個月內慢慢平復——ICD-11 稱之為「急性壓力反應」,屬於正常反應,不是疾病。要留意的是症狀持續好幾週以上、三種核心樣貌都在、而且影響到生活的情況。

Q3:為什麼事隔那麼久才發作?

通常在事件後 3 個月內出現,但也可能遲至數年後,常被類似事件、新的壓力或提醒物「喚醒」。就像一個沒拆的包裹一直放在玄關,直到某天搬家才又看見它。

Q4:會不會好?

會。將近一半的人在發病 3 個月內完全康復;持續超過這段時間的,也有清楚有效的治療——創傷聚焦的心理治療是第一線,血清素類藥物也有幫助。

Q5:聽說 EMDR 是「轉眼睛」?會不會要我從頭講一遍創傷?

EMDR(眼動減敏與歷程更新)會請你一邊回想一小段記憶、一邊追蹤治療師移動的手指(或交替的聲音、輕觸),協助大腦用類似睡眠中整理記憶的方式重新處理它,研究支持它對 PTSD 的效果。重點是:治療不是逼你把創傷從頭講到尾,節奏由你決定,前面會先建立安全與穩定的技巧。

Q6:身邊的人可以怎麼幫忙?

第一,安全優先:確認他現在安不安全(包括自傷風險),有疑慮時可以撥打安心專線 1925(24 小時、免費)。第二,不強迫談創傷細節——「你想說的時候我都在」比「你到底發生了什麼」更有幫助。第三,鼓勵就醫,陪他走前面幾趟門診。

Q7:閃回或噩夢來的當下,可以怎麼辦?

試試看把人「帶回現在」的小技巧:感覺雙腳踩在地上、環顧四周說出五個看到的東西、握住一個涼涼硬硬的物品、用冷水輕拍臉,並告訴自己「記憶是過去的事,我現在在這裡,是安全的」。這些技巧在治療中會一起練習。

Q8:什麼時候該就醫?

症狀持續超過一個月、開始迴避出門、睡不好、易怒、用喝酒壓情緒,或出現「活著沒有意思」的念頭時,就建議找精神科(身心科)評估。早一點處理,記憶卡住的程度通常也比較淺。

⚠️ 重要提醒

本篇文章僅供衛教參考,無法取代專業醫療評估。診斷的確認需要由專業人員進行完整的會談與評估。如果目前的狀況已經影響到生活,或是出現自傷、傷人的風險,建議儘早尋求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健康專業人員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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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4). Clinical descriptions and diagnostic requirements for ICD-11 mental, behavioural and 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s. Geneva: WHO. 6B40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節。
  2. Brewin, C. R., Cloitre, M., Chow, A. Y. M., & Maercker, A. (2024). Disorders specifically associated with stress. 收錄於 G. M. Reed, P. L.-J. Ritchie & A. Maercker 主編《A Psychological Approach to Diagnosis: Using the ICD-11 as a Framework》。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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