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政洋
(本文依據世界衛生組織 2024 年出版的《ICD-11 精神、行為與神經發展疾患之臨床描述與診斷指引(CDDR)》整理,屬於讀書筆記,不是診斷工具。)
「醫生,我房間裡明明都沒有人,可是我一直聽到有聲音在評論我,還說得出我昨天做錯什麼事。同學都說我想太多,可是那個聲音真的存在。我是不是中邪了?」
一位二十多歲的個案,在母親陪同下走進診間時,已經失眠好幾個月。看診的醫師沒有先急著解釋診斷,反而先跟他說了一句話:「你沒有中邪,你的大腦是一台收訊特別敏銳的收音機,這陣子收到了別人聽不到的電台。」個案愣了一下,眼眶紅了(很多時候,先被理解,治療才接得上)。以下整理自 WHO 2024 年 CDDR 的思覺失調症章節,也想告訴更多人:這個疾病的名字裡有「思覺」兩個字,指的是思考與知覺的功能生病了,而它可以治療,及早治療的結果常常比電視劇演的好很多。
📑 文章目錄
專業版
核心特徵(Essential Required Features)
CDDR 的診斷要件,整理如下:
- 至少出現下列症狀中的兩項(來自當事人自述或臨床工作者與他人的觀察),且大部分時間持續 1 個月以上;其中至少一項要來自 a) 到 d):
- a) 持續的妄想(例如誇大妄想、關係妄想、被害妄想);
- b) 持續的幻覺(最常見為聽幻覺,但任何感覺形式皆可能);
- c) 思考解組(formal thought disorder,例如離題、聯想鬆散、言語離奇、自創新詞),嚴重時言語可能支離破碎到難以理解(「語言沙拉」);
- d) 被影響、被動或被控制的經驗(例如感覺自己的情緒、衝動、行動或想法不是自己產生的,而是被他人放進或抽走腦中,或感覺想法正在被廣播出去);
- e) 負性症狀,例如情感平淡或冷漠、寡言或語言貧乏、意志力缺乏(avolition)、社交退縮(asociality)、快感缺失(anhedonia);
- f) 明顯混亂的行為,妨礙目標導向的活動(例如看似怪異或無目的的行為、無法預測或不恰當的情緒反應);
- g) 精神動作障礙,例如緊張症式的躁動、姿勢維持、蠟樣屈曲、拒絕現象、緘默或木僵。註:若在思覺失調症的脈絡下出現完整的緊張症(catatonia)症候群,應同時給予 6A40 緊張症(與其他精神疾病相關)的診斷。
- 症狀不是另一個身體疾病(例如腦瘤)的表現,也不是物質或藥物(例如類固醇)對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含戒斷效應,例如酒精)所造成。
病程 specifier(病程註記):CDDR 要求標記病程:「第一次發作」(first episode)、「多次發作」(multiple episodes,至少兩次發作、發作之間有至少 3 個月的部分或完全緩解)或「持續病程」(continuous,症狀幾乎貫穿整個病程)。每種又可再標記「目前有症狀」「部分緩解」「完全緩解」。可以用颱風預報來理解:要說清楚是第一個颱風、接連好幾個颱風,還是滯留不走的一個(名稱不同,後續安排也不同)。
症狀量尺 specifier:CDDR 另外提供六個症狀向度的嚴重度量尺——正性症狀(positive symptoms)、負性症狀(negative symptoms)、憂鬱情緒症狀、躁狂情緒症狀、精神動作症狀與認知症狀(cognitive symptoms),依「過去一週」的表現評為無、輕度、中度或重度(細節不用背,重點是診斷不再只有「有/沒有」,而是像體溫計一樣有刻度,可以看治療前後的變化)。
與常態的界線(Boundary with Normality)
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可能出現短暫、類似精神病的經驗(例如恍神時聽到模糊的人聲),CDDR 指出這類經驗通常一閃即逝,沒有伴隨其他思覺失調症狀,功能也沒有退化。思覺失調症則是多種持續的症狀同時存在,並通常伴隨認知功能與社會心理功能的損害。界線不在於「有沒有怪怪的經驗」,而在於持續性、廣度與功能影響。
附加臨床特徵與病程(Additional Features & Course)
- 發作可以是急性的(幾天內明顯混亂),也可以是潛伏漸進的。發作前常有數週到數月的前驅期(prodromal phase):對工作或社交失去興趣、疏於打理儀容與清潔、睡眠週期顛倒、症狀減輕版的精神症狀,伴隨負性症狀、焦慮躁動或不同程度的憂鬱(就像天氣轉壞前的悶熱,是身體在預告)。
- 急性發作之間可能有殘餘期,樣貌與前驅期相似。
- 病程變異很大:有人反覆惡化與緩解,有人逐漸退化,也有較小比例的人症狀完全緩解。正性症狀(幻覺、妄想)隨時間傾向自然減輕,負性症狀則常持續存在,且與較差的預後密切相關;認知症狀也傾向持續,並與持續的功能損害有關。早發型的預後通常較差,晚發者在情感與社交功能的保留上較好。
- 發展期表現:青春期之前完全發病的情況極為罕見。兒童與青少年的幻聽常是「單一聲音」評論或下命令,成人則較常是「多個聲音在對話」。評估兒童時要跟發展上常見的現象(床底下的怪獸、想像朋友、認為想了就會發生的魔法思考)以及自閉症類群、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等做區分。
- 性別差異:思覺失調症在男性較常見。男性首次發病的年齡多在 20 歲出頭到 25 歲左右,女性較晚、多在將近 30 歲時;女性隨病程正性症狀較多且加重、情緒困擾較明顯、較常併情感思覺失調症或憂鬱症;女性較少出現思考解組、負性症狀與社交功能損害。
- 文化相關特徵:城市地區的盛行率高於鄉村;家族的情緒表達型態(例如高情緒表露)與病程有關;移民與少數族群被診斷的比例較高,其中可能有誤診,也可能與遷移創傷、社會孤立與歧視帶來的壓力有關。CDDR 特別舉例:在華南、拉丁美洲等地,親人過世後不久靈魂回來探望、甚至「聽到」或「看到」這位親人,可能是文化上正常的經驗——在台灣的喪俗裡也有類似的理解,評估時澄清文化脈絡非常關鍵。
- 另一個常被忽略的重點:思覺失調症常伴隨顯著痛苦與功能損害,但 CDDR 明白說:痛苦與社會心理損害並不是診斷的必要條件。
CDDR 章節之外,補充一個心理病理觀點:Reed 等人在討論 ICD-11 的心理學取向時整理到,思覺失調症有很強的遺傳成分,但遺傳的似乎是一種「易感性(vulnerability)」而不是疾病本身;童年創傷、遷移與歧視等心理社會因素會提高易感性表現為疾病的機會。而症狀向度量尺的設計,也讓治療可以更貼近「復元(recovery)」的觀點——我們追蹤的是症狀的變化與生活功能的回復,不是貼標籤。
鑑別診斷(Differential Diagnosis)
- 與情感思覺失調症的界線:兩者的思覺失調症狀都要滿足要件。若精神症狀與完整的心情發作(中度或重度憂鬱、躁症或混合發作)同時出現、且心情症狀持續至少 1 個月、兩者先後在幾天內出現,則傾向情感思覺失調症;若心情症狀不到 1 個月或嚴重度不足,則是思覺失調症。診斷是針對「目前或最近一次發作」,以前的診斷不會永久綁住後來的診斷。
- 與急性暫時精神病性障礙症的界線:後者的症狀在型態與強度上快速波動(妄想內容可能一天一變)、沒有負性症狀、不超過 3 個月。符合思覺失調症要件但未滿 1 個月、又沒有思覺失調症病史者,應診斷為「其他特定之原發性精神病性障礙」,而不是急性暫時精神病性障礙症。
- 與類思覺失調型障礙症的界線:後者是一種長期、症狀強度較輕的模式,差別「完全在於症狀的強度」。
- 與妄想性障礙症的界線:若出現符合思覺失調症的其他要件(持續幻覺、思考解組、被控制經驗、負性症狀、混亂行為),應診斷思覺失調症。與妄想內容一致、但不持續的幻覺,則與妄想性障礙症相符。
- 與合併精神病性症狀的情緒發作的界線:中度或重度憂鬱發作、躁症或混合發作中可能出現妄想與幻覺(例如罪惡妄想、貧窮妄想、誇大妄想),但這些症狀「只在心情發作期間」出現。若思覺失調症與心情發作的診斷要件同時滿足、且兩種症狀都持續至少 1 個月,應診斷為情感思覺失調症。
- 與創傷後壓力症(及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的界線:嚴重 flashback、似幻覺的闖入影像、過度警覺看起來可能像精神病,但這些都發生在「重新經歷創傷」的脈絡中,且需要極度威脅或恐怖事件的暴露史。兩者經常共存,各自符合要件時應同時給予兩個診斷。
評估與治療重點
- 評估時務必排除身體疾病與物質因素,並善用家屬提供的縱向資訊(變化的軌跡往往比單一刻畫更有診斷價值)。
- 抗精神病藥物是急性與維持治療的基礎;對於服藥配合度困難的個案,長效針劑是可以討論的選項(不用每天跟記憶力打交道)。
- 心理社會介入與藥物並行:針對精神症狀的認知行為治療、家族心理衛教、社交與職能復健,都有實證支持。早期介入方案(發病後越早開始、越完整)與較好的預後相關。
- 台灣的資源:思覺失調症屬重大傷病範圍(就醫減免部分負擔)、病情不穩時可申請居家治療,穩定後有社區復健中心、康復之家與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可以銜接。這些資源設計的前提,是大多數人經過治療可以回到生活。
- 自殺風險要定期評估(尤其在初次發作與症狀改善初期);共病的焦慮、憂鬱與物質使用也要一併處理。
民眾版(門診常見的問題)
Q1:思覺失調症是「人格分裂」嗎?
不是。它是思考與知覺功能生病的疾病——好比腦中那台收音機突然收到了別人聽不到的電台(幻聽),或是不自覺把所有雜訊都解讀成「針對我」的訊息(妄想)。人格分裂是好萊塢的誤用,跟這個病是兩回事。
Q2:為什麼是我?是家裡有人做錯什麼嗎?
都不是。體質(腦部神經傳導與遺傳易感性)、壓力與環境因素(例如重大壓力、移民、歧視)共同作用才可能發病。研究上明確指出:遺傳的是「可能性」,不是「命運」。父母照顧方式不是原因,請不要把力氣拿來自責。
Q3:思覺失調症會好嗎?
會改善,而且很多個案回復得很好。症狀裡比較「吵」的部分(幻聽、妄想)通常對治療反應不錯;治療越早開始、家人越理解,預後越好。有人像感冒痊癒,有人像控制慢性病——都需要長期追蹤,但絕對不是「沒救了」。
Q4:一定要吃藥嗎?吃藥會不會變笨?
藥物是治療的地基,尤其是在急性期。新型的抗精神病藥物整體安全性比老一輩想像的好;「變笨」的感覺多半來自症狀本身或鎮靜副作用,可以跟醫師討論調整,而不是自己停藥(自己停藥是復發最常見的劇本)。搭配心理治療與復健,效果比單獨吃藥更好。
Q5:聽到聲音的時候,當下可以怎麼辦?
試試看:提醒自己「這是症狀,不是事實」、把注意力放到具體的感官活動(聽音樂、出門走路、跟人講話)、把聲音的出現時間記下來跟醫師討論。不需要跟聲音辯論輸贏——重點是過你的生活,讓它的音量慢慢轉小。
Q6:家人可以怎麼幫忙?
三件事:陪他就醫、不跟妄想內容爭辯(爭辯會把他推更遠,你可以關心「這個感覺一定很可怕」)、留意睡眠與壓力這些復發的預兆。另外,照顧者自己也需要喘息——台灣的家屬支持團體(例如康復之友協會)值得認識。
Q7:聽說這個病會被關起來?
那是舊時代的印象。現在的治療原則是「在社區生活、必要時加強照顧」,住院只是短期穩定的工具。台灣還有重大傷病減免與居家治療制度,就是為了讓人在熟悉的地方接受照顧。
Q8:什麼時候該就醫?
當自己或家人出現持續的幻聽、多疑、對人退縮、睡不好、成績或工作突然掉下來(特別是持續幾週以上),建議儘早到精神科(身心科)評估。第一次的評估不需要「確定診斷」才能開始,把疑慮帶進診間,就是治療的第一步。
⚠️ 重要提醒
本篇文章僅供衛教參考,無法取代專業醫療評估。診斷的確認需要由專業人員進行完整的會談與評估。如果目前的狀況已經影響到生活,或是出現自傷、傷人的風險,建議儘早尋求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健康專業人員的協助。
參考資料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4). Clinical descriptions and diagnostic requirements for ICD-11 mental, behavioural and 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s. Geneva: WHO. 6A20 Schizophrenia 節及思覺失調群症狀量尺(6A25.0–6A25.5)。
- Reed, G. M., Ritchie, P. L.-J., & Maercker, A. (Eds.) (2024). A Psychological Approach to Diagnosis: Using the ICD-11 as a Framework. Washington, DC: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第一章關於思覺失調症易感性與心理社會因素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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