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解離性身分障礙症(Partial 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ICD-11 6B65 vs DSM-5-TR(無對應診斷,落點 F44.89)
一分鐘摘要
部分解離性身分障礙症是 ICD-11 的獨立診斷:主導人格狀態持續運作日常生活,其他人格狀態不反覆接手,只以「解離性侵入」(闖入的想法、情緒、聲音、動作、缺乏能動感的行為)干擾主導狀態。DSM-5-TR 沒有這個診斷,最近的落點是「其他特定解離症」(F44.89)——DSM 舉的例子「慢性與反覆混合解離症狀」講的就是「自我感與能動感低於明顯程度的不連續、或身分改變、或附身發作、且個案沒有解離性失憶病史」。兩邊的概念落差是結構性的:ICD-11 給了正面定義與明確門檻(非主導狀態不反覆取得執行控制),DSM 的落點是殘餘類別,用「未達 DID 的明顯程度」這種負面描述來收容,登錄時還要自行書寫理由。從 DSM 轉 ICD-11 時,這群個案第一次有了自己的碼;反向轉換時,則會被併進 OSDD 的大類,診斷特異性消失。
名稱與編碼對照
| 面向 | ICD-11 | DSM-5-TR |
|---|---|---|
| 診斷名稱 | 部分解離性身分障礙症(partial 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 | 無對應診斷 |
| 代碼 | 6B65 | 最近落點:F44.89(其他特定解離症,須註明理由);部分表現可能直接符合 DID(F44.81) |
| 所屬章節 | 第 6 章 解離症 | 第 11 章 解離症 |
| 「部分」概念的地位 | 正式診斷實體 | 僅以「less-than-marked discontinuities」等描述出現在 OSDD 例子中 |
診斷要件比較
ICD-11(CDDR 2024)診斷要件
- 身分的擾動:體驗到兩個以上相異人格狀態(解離性身分),自我感與能動感有不連續;每一個人格狀態有自己的體驗、知覺、理解世界及與自己、身體、環境互動的模式。
- 有一個人格狀態是主導的,在日常生活中運作(如親職、工作),但被一個或多個非主導人格狀態侵入(解離性侵入):認知(闖入的想法)、情感(闖入的恐懼、憤怒、羞恥)、知覺(闖入的聲音、一閃而過的畫面、被觸摸感)、動作(手臂不自主的動作)、行為(做了卻沒有「這是我做的」的能動感)。這些經驗干擾主導狀態的運作,且通常令人厭惡。
- 非主導人格狀態不會反覆取得執行控制到執行日常生活特定面向(如親職、工作)的程度;但可能有偶爾、有限、短暫的發作——某個狀態暫時接手,從事範圍有限的行為(如在極端情緒狀態、自傷發作或重演創傷記憶時)。
- 症狀無法被另一個精神疾患更好地解釋(如思覺失調症或其他原發性精神病性障礙症)。
- 症狀不是物質或藥物對中樞神經的作用(含戒斷),不是神經系統疾病(如複雜部分性癲癇)或睡眠清醒障礙所造成。
- 症狀造成重要功能領域的顯著損害;功能若維持,只靠極大額外努力硬撐。
CDDR 補充:解離性侵入是「從裡面」的體驗,旁人往往看不出來;旁人觀察得到身分改變時,通常指向 DID 而非部分 DID。侵入發作時通常沒有失憶;若有,通常短暫且限於極端情緒狀態或自傷發作。
DSM-5-TR(2022)的落點
DSM-5-TR 沒有專屬準則。兩條可比對的路徑:
- 其他特定解離症(F44.89):適用於「解離症的特徵性症狀造成顯著痛苦或損害,但不符合解離症章任何特定診斷的完整準則」的表現,且臨床工作者選擇註明不符合的原因。例子「慢性與反覆混合解離症狀」:與自我感及能動感低於明顯程度(less-than-marked)的不連續有關的身分困擾,或身分的改變、或附身發作,發生在沒有解離性失憶病史的個案身上。
- 解離性身分障礙症(F44.81):DSM 把侵入現象寫進 DID 的臨床描述——強烈的情緒、衝動、想法突然冒出來卻沒有「這是我的」的感覺;若個案另有準則 B 的反覆回憶缺口,整體就會符合 DID 而非 OSDD。
兩手冊相同之處
- 都承認「有多個人格狀態經驗、但不到 DID」的臨床族群存在,且都把它放進解離症章。
- 對侵入現象的現象學描述高度重疊:闖入的想法、情緒、知覺、動作,以及缺乏能動感或擁有感的行為。
- 都要求排除物質作用與神經疾病,都以痛苦或損害為門檻方向。
- 都把文化接受的靈媒或靈性實踐者的多重狀態經驗排除在診斷之外(DSM 經由 DID 準則 D 的文化條款與 OSDD 定義)。
兩手冊相異之處
| 差異點 | ICD-11 | DSM-5-TR | 臨床影響 |
|---|---|---|---|
| 診斷地位 | 正面定義的獨立診斷碼(6B65) | 殘餘類別(F44.89),須書寫理由 | ICD-11 看得到這個族群的功能障礙與盛行狀況;DSM 體系下它被稀釋在 OSDD 大類裡 |
| 界定邏輯 | 正面門檻:非主導狀態不反覆取得執行控制,僅偶爾、有限、短暫的例外 | 負面描述:自我感與能動感的連續「低於明顯程度」、個案沒有解離性失憶 | 兩邊切的位置不同:有反覆接手但發展不完整的狀態,ICD-11 仍可落在 6B65 的例外條款邊緣,DSM 則可能直接算 DID |
| 侵入現象的歸屬 | 6B65 的定義核心 | DID 臨床描述的一部分 | 同樣的侵入症狀,在 ICD-11 是部分 DID 的指標症狀,在 DSM 要先判斷是否整體符合 DID |
| 失憶的處理 | 明文:通常沒有失憶;若有,短暫且限於極端情緒或自傷 | OSDD 例子以「沒有解離性失憶病史」為描述 | 失憶成為兩手冊分流 partial DID 的共同樞紐,但 ICD-11 允許短暫失憶存在,DSM 的例子措辭傾向完全沒有 |
| 功能門檻 | 只認顯著損害 | OSDD 定義同 DSM 一般門檻:痛苦或損害 | 痛苦明顯、功能尚可的個案,DSM 落得了 OSDD,ICD-11 過不了第六條 |
亞型與標示比較
兩手冊皆無 6B65 對應的亞型或標示。ICD-11 的 6B65 本身就是 DID 概念的「拆分」,沒有再往下分;DSM 的 F44.89 是章末殘餘類別,使用者必須以自由文字標明理由(如 chronic and recurrent syndromes of mixed dissociative symptoms),這是 DSM 體系中唯一能承載「部分解離」概念的登錄方式。
鑑別診斷比較
ICD-11 列出的鑑別界線
- 解離性身分障礙症:最重要的一條。DID 的不連續是明顯的——兩個以上人格狀態反覆接手、人格狀態發展較完整(有年紀感、能對準當下)、通常(雖然不一定)有嚴重的失憶發作;部分 DID 的非主導狀態可能沒有對準現在、可能是小孩的身分、或幾乎只忙著重演創傷記憶。旁人觀察得到身分改變時,指向 DID。
- 迷走與附身迷走障礙症:部分 DID 的侵入可能很像迷走狀態,但迷走障礙症沒有兩個以上人格狀態;侵入同時被歸因於內在與外在實體時,診斷部分 DID 而非附身迷走障礙症。
- 其他解離症:以「兩個以上人格狀態的存在」區分;不因侵入時出現的失憶、動作感官變化、自我感消失而加診其他解離症。
- 思覺失調症及其他原發性精神病性障礙症:通常沒有妄想、正式思考障礙或負性症狀;缺乏其他支持精神病的症狀時,聽到聲音這類侵入現象反而提示解離的人格狀態。
- 創傷後壓力症與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部分 DID 的身分與能動感改變是瀰漫性的;PTSD 的改變限於再體驗發作期間。侵入只出現在閃回中時,不加診部分 DID。
- 強迫症:有侵入想法,但沒有自我感不連續。
- 人格障礙症(特別是邊緣型模式):沒有多重人格狀態;嚴重人格障礙症在壓力下可能出現短暫解離經驗。
DSM-5-TR 列出的鑑別診斷
DSM 沒有這個診斷,沒有專屬鑑別段。實務上的鑑別工作落在兩處:判斷是否整體符合 DID(DSM 的 DID 鑑別段涵蓋解離性失憶症、自我感喪失與失現實感障礙症、情感疾患、精神病、人格障礙症、詐病等十項),以及確認 OSDD 的使用合理性。OSDD 定義本身附帶的例子清單(強制說服造成的身分困擾、急性解離反應、解離性迷走)可當作分流參考。
鑑別邏輯的差異
ICD-11 為「侵入主導、但不接手」的樣貌設了完整的鑑別陣容(DID、迷走、精神病、PTSD、強迫症、人格障礙症),等於承認它是一個需要被認真鑑別的疾病實體;DSM 把同樣的現象拆進 DID 的症狀描述與 OSDD 的例子清單,臨床工作者必須自己拼裝。Moskowitz 等人(2024)整理 ICD-11 時,也把這類侵入經驗視為解離光譜的核心表現——在 DSM 的語言裡,它們多半是 DID 的主觀現象,不是獨立診斷的入口。
臨床轉換注意事項
- 轉換前先過一遍 DSM 的 DID 五條準則:有準則 B 的反覆回憶缺口就登 F44.81,不要停在 OSDD;沒有回憶缺口、只有侵入現象,才落 F44.89 並書寫理由。
- 反向轉換(OSDD 回 ICD-11)要重新檢查 6B65 的正面門檻:主導狀態是否持續運作日常、非主導狀態是否從未反覆接手;有反覆接手則改評 6B64。
- 失憶紀錄是分流的關鍵:ICD-11 允許「短暫、限於極端情緒或自傷」的失憶仍診 6B65;病歷上要寫清楚失憶的範圍與時機。
- 功能損害的證據要齊:ICD-11 只認損害,只有主觀痛苦的 OSDD 個案轉換時可能落出診斷。
- 文書溝通時避免把 6B65 直譯成 DSM 術語——「partial DID」在 DSM 詞彙裡不存在,照會單上寫 OSDD 加描述比較不會被誤讀。
參考資料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4). Clinical descriptions and diagnostic requirements for ICD-11 mental, behavioural and 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s. WHO. 6B65 節。
-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2022).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ifth Edition, Text Revision (DSM-5-TR). APA. 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Other Specified Dissociative Disorder。
- Moskowitz, A., Nijenhuis, E., Moreira-Almeida, R., & Lewis-Fernández, R. (2024). Dissociative disorders. In G. M. Reed, P. L.-J. Ritchie, & A. Maercker (Eds.), A psychological approach to diagnosis: Using the ICD-11 as a framework.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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