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臆形症(Body Dysmorphic Disorder)|ICD-11 6B21 vs DSM-5-TR F45.22

一分鐘摘要

兩手冊的核心定義一致:對「他人看不到、或只稍微看得到」的感知外貌缺陷持續全神貫注,加上回應這份憂慮的重複行為或心智動作,並造成顯著困擾或功能損害。主診斷可以直接互換。會漂移的是三處。第一,伴隨行為的範圍:ICD-11 的必要條款接受三選一——重複且過度的行為(檢查、比較)、過度掩飾或企圖改變(含不建議的整形手術)、明顯迴避;DSM-5-TR 的準則 B 只承認重複行為與心智動作(照鏡檢查、過度修飾、摳皮、求保證、與人比較)。只迴避游泳池與更衣室、從不做檢查與遮掩的個案,ICD-11 可以診,DSM 要落「其他特定強迫症及相關障礙症」。第二,肌肉臆形症(muscle dysmorphia):DSM 是正式標示「伴隨肌肉臆形症」,ICD-11 只是附加特徵裡的描述型態,沒有 qualifier。第三,病識標示:ICD-11 兩級加未明示,DSM 三級;DSM-5-TR 指出此症平均病識差、三分之一或以上目前處於無病識感/妄想性信念,這段區分在 ICD-11 的 6B21.1 會被合併。

名稱與編碼對照

面向 ICD-11 DSM-5-TR
診斷名稱 身體臆形症(Body dysmorphic disorder) 身體臆形症(Body Dysmorphic Disorder)
代碼 6B21(附病識亞碼 6B21.0/6B21.1/6B21.Z) F45.22(ICD-10-CM F45.22)
所屬章節 第6章 強迫症與相關障礙 第6章 強迫症及相關障礙症
肌肉臆形症 附加特徵中的描述型態,無亞碼 正式標示「伴隨肌肉臆形症」(with muscle dysmorphia)
病識標示 兩級+未明示 三級

診斷要件比較

ICD-11(CDDR 2024)診斷要件

  1. 對自己察覺到的一個或多個外貌缺陷或瑕疵、或整體的「醜」,持續地全神貫注——這些缺陷或瑕疵別人注意不到、或只稍微注意得到。這是診斷的必要條件。
  2. 臨床表現的特色是對這些「缺陷」過度的自我意識(excessive self-consciousness),常包括自我關聯意念:深信別人正在注意、評斷或談論自己的缺陷。
  3. 這份全神貫注或自我意識,伴隨下列任一情況:重複且過度的行為(反覆檢查外貌或缺陷嚴重度、拿該部位與人反覆比較);過度掩飾或企圖改變的嘗試(特定而繁複的穿著打扮、接受其實不建議的整形手術);明顯迴避會加重困擾的社交或其他情境與刺激(反光面、更衣室、游泳池)。
  4. 症狀不是另一身體疾病的表現,也不是物質或藥物對中樞神經的作用,含戒斷效應。
  5. 症狀造成顯著困擾,或重要功能領域的顯著損害;功能尚能維持,也只是靠極大的額外努力。

DSM-5-TR(2022)診斷準則

  • 準則 A:對外貌上一個或多個自己感知到的缺陷或瑕疵有先入為主的憂慮,這些缺陷他人看不見,或只顯得輕微。
  • 準則 B:病程中某段時間,個案曾針對外表憂慮執行重複行為(照鏡檢查、過度修飾打扮、摳皮、尋求保證)或心智活動(把自己的外表與他人比較)。
  • 準則 C:此憂慮造成臨床上明顯的痛苦,或社交、職業、其他重要功能的損害。
  • 準則 D:此憂慮無法用飲食障礙症個案對體脂肪或體重的擔憂更好地解釋;符合飲食障礙症準則時,對變胖或過重的擔心視為飲食障礙症的症狀。
  • 標示:伴隨肌肉臆形症(專注於「體格太小或不夠壯」,即使同時擔心皮膚頭髮等其他部位仍可使用);病識三級(良好或尚可/不佳/無病識感/妄想性信念)。

兩手冊相同之處

  1. 核心句相同:全神貫注的對象是「他人看不到或僅輕微可見」的感知缺陷。
  2. 回應憂慮的重複行為或心智動作都是必要條件;兩手冊都沒有時程門檻,都以困擾與功能損害把診斷與一般的外表在意分開。
  3. 都排除身體疾病與物質的作用;都不因缺陷部位真實存在(例如摳皮留下的明顯疤痕)而排除診斷。
  4. 代理型(by proxy,全神貫注的對象是另一人的外貌缺陷)在兩手冊都放本文描述層,診斷都下在全神貫注的這個人身上。
  5. 病識極差、信念看似妄想時,兩手冊都維持臆形症診斷、不加診妄想性障礙。

兩手冊相異之處

差異點 ICD-11 DSM-5-TR 臨床影響
伴隨行為的範圍 三選一寫進必要條款:重複過度行為/掩飾或改變嘗試/明顯迴避 準則 B 限於重複行為與心智動作;掩飾與迴避放在診斷特徵描述,不屬準則 只以迴避表現(不去游泳池、更衣室、亮的地方)、從不檢查與遮掩的個案:ICD-11 符合 6B21;DSM-5-TR 不符合準則 B,落「其他特定強迫症及相關障礙症:身體臆形樣障礙症」
肌肉臆形症 附加特徵:臆形症的一種型態,通常男性,可能帶來需就醫的併發症(肌肉拉傷撕裂、類固醇副作用) 正式標示,幾乎只見於男性與青少年男孩;個案外觀其實正常甚至已肌肉發達;即使同時擔心其他部位仍可標示 同一個案的病歷:DSM 寫「身體臆形症,伴隨肌肉臆形症」;ICD-11 沒有對應欄位,肌肉相關資訊寫進描述
病識標示 兩級+未明示 三級;平均病識差,三分之一或以上目前無病識感/妄想性信念 DSM「病識感不佳」與「無病識感」在 ICD-11 都編 6B21.1
飲食障礙排除的編排 鑑別界線:肌肉臆形症的極端飲食與運動是為「變壯」;低體重理想化居臨床圖像核心時改診心因性厭食症 準則 D 成文化:符合飲食障礙症準則時,怕胖屬於飲食障礙症的症狀 內容相近;DSM 的 exclusion 是準則,漏問體重史即無法完成評估

亞型與標示比較

  • ICD-11:病識標示兩級——6B21.0(大部分時間能考慮信念可能不是真的,特定時刻暫時失去病識仍可用)、6B21.1(大部分或全部時間堅信為真,堅信程度不隨焦慮起伏)、6B21.Z 未明示。CDDR 提醒以幾天到一週的時間軸評估,因為病識隨焦慮波動;少數個案的信念在堅信與固著程度上看似妄想(例如深信別人都覺得他醜得嚇人)。
  • DSM-5-TR:肌肉臆形症標示加病識三級。診斷特徵補充:憂慮平均每天占三到八小時,具闖入性、難以抗拒或控制。
  • 肌肉臆形症的臨床內容兩手冊一致(節食重訓過度、合成代謝類固醇使用、身體傷害),差別只在「有沒有正式欄位」。

鑑別診斷比較

ICD-11 列出的鑑別界線

  1. 慮病症:慮病症怕「生病」,臆形症怕「醜」。
  2. 拔毛症與摳皮症:為了改善「皮膚或毛髮看起來有缺陷」而拔、摳,屬臆形症的症狀;沒有這層外貌關聯才歸身體聚焦重複行為障礙。
  3. 其他強迫症與相關障礙:強迫症不限於外貌、嗅覺參考障礙症只聚焦體味;可共病併列。
  4. 妄想性障礙及其他精神病:信念限於臆形症脈絡、無其他妄想史時診臆形症;無幻覺或正式思考障礙。
  5. 情緒障礙:憂鬱發作伴隨精神病性症狀時可能出現缺陷全神貫注,離開發作即消失;臆形症常共病憂鬱,可併列。
  6. 廣泛性焦慮症:擔心散布各層面、很少達類妄想堅信、無典型反覆檢查。
  7. 社交焦慮症:社交焦慮怕「自己的行為或緊張樣子」被負評;臆形症怕「長相本身」。範圍超出外貌且符合要件時可併列。
  8. 飲食障礙:見上表。
  9. 身體完整性障礙(body integrity dysphoria):想截除覺得「不屬於自己、配置錯誤」的部位,而非改善外觀。
  10. 性別不一致:關注僅聚焦性別體驗與生理性別的明顯不一致,明確想改變第一與第二性徵。

DSM-5-TR 列出的鑑別診斷

  1. 正常的外表在意與明顯可見的身體缺陷:耗時、難以抗拒、造成痛苦損害才是臆形症;缺陷明顯可見不診(摳皮造成的明顯疤痕除外,仍診臆形症)。
  2. 飲食障礙症:怕胖怕過重屬飲食障礙症;外表憂慮超出體型體重時可併列。
  3. 強迫症:念頭與行為不限於外表者才是強迫症;摳皮為改善感知皮膚缺陷時診臆形症而非抓皮症,拔毛為改善毛髮缺陷時診臆形症而非拔毛症。
  4. 罹病焦慮症:擔心的是「生病」,不是「難看」。
  5. 重鬱症:憂鬱常續發於臆形症的痛苦;符合準則時仍應診臆形症。
  6. 焦慮症:社交焦慮、懼曠、迴避型人格的迴避,源頭是外表缺陷信念與重複行為。
  7. 精神病疾患:妄想性外表信念診臆形症、無病識感/妄想性信念,不診妄想症。
  8. 其他:性別不安限於第一、第二性徵的不適不診臆形症;堅信自己散發臭味屬嗅覺參考症候群(其他特定強迫症相關障礙);身體完整性失語症(ICD-11 有、DSM 未納入)與 Koro(焦點在死亡恐懼)各有不同焦點。

鑑別邏輯的差異

兩邊的清單幾乎同構,最大的不同有二。其一,身體完整性障礙在 ICD-11 是正式診斷實體、有完整的鑑別條目,DSM-5-TR 未納入,只能在臆形症的鑑別文字裡提醒;想截肢的個案在 DSM 病歷上沒有專屬診斷碼。其二,DSM-5-TR 明列嗅覺參考的界線(氣味信念不診臆形症),ICD-11 則在嗅覺參考障礙症與臆形症兩節各自處理,結論相同。First《DSM-5-TR Handbook of Differential Diagnosis》補充:與厭食症、暴食症併列的判斷點是「外表憂慮是否超出整體體型體重(例如執著於某個臉部缺陷)」——超出才併列。

臨床轉換注意事項

  1. 主診斷可直接互換:核心句與功能門檻一致。
  2. 純迴避型的個案要在 DSM 病歷改寫為「其他特定強迫症及相關障礙症」(F42.8),並註明理由;ICD-11 側直接編 6B21。
  3. 肌肉臆形症的標示在 ICD-11 沒有欄位,轉換時把這份資訊寫進臨床描述,避免遺漏類固醇使用等風險。
  4. 病識粒度縮水:DSM「不佳」與「無病識感/妄想性信念」在 ICD-11 都是 6B21.1。
  5. 臆形症的自殺風險兩手冊都高度關注(DSM 的統合分析:自殺意念約四倍、企圖約 2.6 倍),轉換系統時風險評估不因編碼改變而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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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4). Clinical descriptions and diagnostic requirements for ICD-11 mental, behavioural and 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s. WHO. 6B21 節。
  2.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2022).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ifth Edition, Text Revision (DSM-5-TR). APA. Body Dysmorphic Disorder。
  3. First, M. B. (2024). DSM-5-TR Handbook of Differential Diagnosis. APA Publis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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