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離焦慮症(Separation Anxiety Disorder)|ICD-11 6B05 vs DSM-5-TR F93.0
一分鐘摘要
兩手冊都開放成人診斷分離焦慮症,也都以「對與依附對象分離的過度害怕」為核心。會讓個案跨手冊漂移的有兩個門檻:症狀計數——DSM-5-TR 要求八項中至少三項,ICD-11 只描述「可能包括」的六種表現、不設數目;時程——DSM 分齡(十八歲以下至少四週,成人通常六個月以上、可保留彈性),ICD-11 對所有年齡一律寫「例如至少數個月」。症狀清單本身也有出入:DSM 的「怕獨處」與「拒絕在外過夜」在 ICD-11 沒有對應條目,ICD-11 的「拒絕上學或上班」比 DSM 的「不願外出、離家、上學、上班或前往其他地方」範圍窄。同一個案在兩手冊間不是單向漂移:幼兒可能在 DSM 成立而在 ICD-11 不及「數個月」,成人則可能在 ICD-11 成立而卡在 DSM 的六個月門檻。
名稱與編碼對照
| 面向 | ICD-11 | DSM-5-TR |
|---|---|---|
| 診斷名稱 | 分離焦慮症(Separation anxiety disorder) | 分離焦慮症(Separation Anxiety Disorder) |
| 代碼 | 6B05(可加 MB23.H 伴隨恐慌發作標示) | F93.0(ICD-10-CM F93.0) |
| 所屬章節 | 第6章 → 焦慮與畏懼相關障礙(不分兒童成人章節) | 焦慮症章節 |
| 適用年齡 | 兒童至成人(成人多半涉及配偶、伴侶或子女) | 兒童至成人(DSM-5 起移除發病於 18 歲前的要求) |
診斷要件比較
ICD-11(CDDR 2024)診斷要件
- 對與依附對象(有深厚情感連結的人)分離,出現明顯且過度的害怕或焦慮。兒童青少年最常聚焦父母、照顧者與家人,且程度超過發展階段常態;成人多半涉及配偶、伴侶或子女。表現依發展程度而不同,「可能包括」:持續想著傷害或意外事件(如被綁架)將導致分離;不願或拒絕上學、上班;分離時反覆出現過度苦惱(大發脾氣、社交退縮);不願或拒絕在依附對象不在身旁時睡覺;反覆做關於分離的惡夢;分離場合出現身體症狀(噁心、嘔吐、肚子痛、頭痛)。
- 症狀非短暫:持續一段長時間(例如至少數個月)。
- 無法用另一種精神疾患更好地解釋(懼曠症、人格障礙症)。
- 造成對持續焦慮症狀的顯著苦惱,或重要功能的顯著損害;靠極大額外努力維持的功能也算受損。
DSM-5-TR(2022)診斷準則
- A:對離家或與依附對象分離,出現發展階段不相稱且過度的害怕或焦慮,至少符合八項中的三項:(1) 預期或實際分離時反覆過度痛苦;(2) 持續過度擔心失去依附對象或他們生病、受傷、遇難、死亡;(3) 持續過度擔心自己遭遇意外(走失、被綁架、意外、生病)導致無法團圓;(4) 因怕分離而不願或拒絕外出、離家、上學、上班或前往其他地方;(5) 持續過度害怕或不願獨處、或身邊沒有依附對象;(6) 不願或拒絕在外過夜,或在依附對象不在身旁時入睡;(7) 反覆做與分離有關的惡夢;(8) 分離時反覆抱怨身體症狀。
- B:害怕、焦慮或迴避是持續的:十八歲以下至少四週,成人通常六個月或以上(手冊補充:成人門檻是一般指引,可保留些許彈性)。
- C:造成臨床上顯著的困擾或功能減損。
- D:無法用另一種精神疾患更好地解釋(自閉症類群因抗拒改變而不肯離家、精神病性的分離妄想、懼曠症、廣泛性焦慮症、罹病焦慮症)。
兩手冊相同之處
- 都以「對分離本身的過度害怕」界定疾患,都強調與發展階段比較:學齡前的分離焦慮與離家適應的焦慮都不算病。
- 都開放成人診斷,且都描述成人表現(配偶、伴侶、子女為依附對象;不斷確認行蹤、不敢獨自旅行)。
- 症狀清單大量重疊:分離苦惱、災難化聯想、拒學拒上班、分離惡夢、身體症狀在兩邊都有。
- 都把拒學放進鑑別提醒:青少年的拒學常與分離無關(翹課、排擠、霸凌),先弄清楚原因。
兩手冊相異之處
| 差異點 | ICD-11 | DSM-5-TR | 臨床影響 |
|---|---|---|---|
| 症狀計數 | 「可能包括」六種表現,無最低數目 | 八項中至少三項 | 只有「怕獨處+惡夢+身體症狀」的個案:DSM 三項達標;ICD-11 因清單無「怕獨處」條目,要看個案對分離本身的害怕是否明顯且過度 |
| 症狀清單內容 | 無「怕獨處」與「拒絕在外過夜」條目;拒學拒上班一條範圍較窄 | 八項含怕獨處(第5項)、拒絕在外過夜(第6項);第4項涵蓋「外出、離家、上學、上班或其他地方」 | 同一個怕獨自在家、不肯參加隔夜營隊的孩子,DSM 有兩條可數,ICD-11 要以「分離情境的過度苦惱」承載 |
| 時程 | 所有年齡一律「例如至少數個月」 | 兒童青少年至少四週;成人通常六個月以上、可彈性 | 五週的幼兒個案:DSM 達標、ICD-11 不及;三個月的成人個案:ICD-11 可診斷、DSM 未達門檻 |
| 比例原則的位置 | 「超過發展常態」寫在核心要件(兒童青少年) | 「發展階段不相稱且過度」寫在準則 A | 結論相同;DSM 的措辭對成人也適用,ICD-11 對成人以「多半涉及配偶伴侶子女」的描述承接 |
亞型與標示比較
兩手冊皆無亞型。ICD-11 可加「伴隨恐慌發作」(6B05/MB23.H,指過去一個月內在分離脈絡出現的發作);DSM-5-TR 有恐慌發作標示可併用,無其他分離焦慮症專屬標示。
鑑別診斷比較
ICD-11 列出的鑑別界線
- 廣泛性焦慮症:對家人安危的擔心很少單獨出現,總伴隨其他領域的過度擔心。
- 恐慌症:發作只在分離脈絡時用標示;非預期發作可併列。
- 懼曠症:怕的是出狀況時沒有幫忙,不是離開依附對象。
- 社交焦慮症:迴避的是會被評價的場合。
- 憂鬱症:不想出門幾乎只在憂鬱期。
- 創傷後壓力症:核心是創傷記憶的闖入與再體驗;分離焦慮症怕的是未來失去。創傷後也可能直接出現分離焦慮症,符合全部要件即可診斷。
- 破壞性行為與反社會障礙:對立行為只在分離脈絡出現時不下對立性反抗症;品行障礙的翹課與擔心家人安危無關。
- 人格障礙症:怕被拋棄、依賴是長期模式的一部分;兩者可共病、分別診斷。
DSM-5-TR 列出的鑑別診斷
- 廣泛性焦慮症:有其他擔心時也不會過度。
- 恐慌症:發作非預期且怕死亡或「發瘋」。
- 懼曠症:怕被困在逃不了、救不到的情境。
- 品行障礙症:翹課與分離無關,且孩子通常待在外面不回家。
- 社交焦慮症、創傷後壓力症、延長哀傷疾患(怕的是與在世依附對象分開)、罹病焦慮症(怕的是疾病造成分離)。
- 憂鬱症與雙相情緒障礙症、對立反抗症、依賴型與邊緣型人格障礙症、發展上適當的分離焦慮。
鑑別邏輯的差異
兩手冊的鑑別主軸相同(焦點在分離、還是在評價、受困、創傷或失落),差別在人格障礙的處理:ICD-11 的界線段落明說人格障礙症可與分離焦慮症共病、分別診斷;DSM-5-TR 把依賴型與邊緣型的特徵差異寫進鑑別,First《DSM-5-TR Handbook of Differential Diagnosis》再加一條操作規則——依賴型人格是不加選擇地依賴他人,分離焦慮症的關注對象限定在主要依附人物的接近與安全。另外 ICD-11 對創傷後分離焦慮有明文的併存路徑,DSM 的鑑別清單未特別展開。
臨床轉換注意事項
- 先數 DSM 八項:達三項者兩手冊大概都能過;只有兩項、但其中一項是「怕獨處」或「拒絕在外過夜」時,ICD-11 沒有對應條目,要用「對分離本身的明顯過度害怕」承載並寫清判斷理由。
- 時程對位表:幼兒症狀四到八週——DSM 達標、ICD-11 觀察;成人症狀三到五個月——ICD-11 可診斷、DSM 未達門檻。登錄時寫明起始日期與持續時間。
- 成人個案的依附對象描述要具體(配偶、伴侶、子女,甚至寵物),這是兩手冊成人診斷的共同基礎,也是與依賴型人格障礙鑑別的關鍵證據。
- 拒學個案:先確認拒學的理由在分離還是在同儕(霸凌、翹課),兩手冊都不會把與分離無關的拒學算進症狀。
- 分離脈絡中的恐慌發作:兩手冊都用標示承載、不另下恐慌症;只有出現非預期發作才併列,病歷要記錄發作與分離事件的時間關係。
參考資料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4). Clinical descriptions and diagnostic requirements for ICD-11 mental, behavioural and 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s. WHO. 6B05 Separation anxiety disorder 節。
-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2022).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ifth Edition, Text Revision (DSM-5-TR). APA. Separation Anxiety Disorder。
- First, M. B. (2024). DSM-5-TR Handbook of Differential Diagnosis. APA Publishing. 表 3.5.1。
- Tyrer, S. et al. (2019). Making Sense of the ICD-11.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分離焦慮症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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