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唯一能限制你的,是你對於自己的想像」
— 傑弗瑞・薩德(Jeffrey
K. Zeig, PhD)
傳統催眠模式的五個階段
(一)
催眠引導前的階段,包含四個依序進行的做法:
1.
建立關係:治療師在治療開始時會與個案建立專屬的關係,對催眠治療的成功是重要的關鍵,穩固的治療關係會幫助個案更好地進入催眠狀態裡。
2.
問題診斷:治療師透過詢問個案來判斷問題的特性和原因,然後直接建議或是運用一些催眠方法,來達成治療目標。例如個案想戒除吸菸或減肥,治療師會透過催眠的運用來發現其內心的阻力與動力。
3.
破除催眠迷思:在瞭解個案求助的問題後,催眠師會試圖破除對催眠治療的迷思,並建立比較切合實際的期望。
4.
診斷被催眠能力:破除迷思後,治療師會透過兩種暗示評估個案是否容易被催眠。
非正式暗示能力測試
是一系列沒有催眠引導的催眠任務,儘管沒有正式的催眠引導,個案仍被要求展現催眠現象。目的在於誘發個案的正面反應和動機,讓個案了解他是一位好的、有反應的個案,以便後續催眠過程順利進行。
標準化測試
試圖建立可靠有效的研究實驗資料,測試者保持中立,不能隨意更改程序來加強催眠效果,例如催眠研究量表。在臨床上較常使用非正式暗示能力。
(二)
催眠引導
傳統催眠大多為按腳本給出建議,讓個案集中注意並直接暗示,催眠師可能會說:「放鬆你的腿。」使個案聚焦在放鬆的細節上。催眠師通常都會有自己習慣且經常使用的腳本,需要大約十到二十分鐘來完成。
(三)
催眠深入
可以透過多種方式達成,包含直接暗示、運用量表、數字倒數、引導想像、非語言技巧、暗示測試、催眠現象…等。這是用來說服個案在深度催眠裡,當個案體驗到催眠現象時,自動化感知的改變會改變意識,也讓個案參與在更深的催眠裡,因為個案發現在掌控一切的不是他的意識,所以會更加配合直接暗示。
(四)
治療
在傳統催眠裡,催眠師會給出正向或負向的催眠暗示,例如:「香菸嚐起來很糟糕。」隨著催眠引導的進行,個案對催眠治療的良好反應會增加,隨之體驗到催眠現象並配合治療,因為他們能夠發現催眠發生於意識控制之外,所以會更加配合直接暗示,並在更解離、自動化的行為下做出反應。
(五)
催眠收尾
傳統催眠師在做完治療暗示後會結束催眠,通常會暗示個案數數,從1數到5,個案會從催眠中清醒過來,讓個案的大腦意識再次掌控,並加上「自信心增強」暗示。例如:「當你從催眠裡清醒後,你會感到有自信且愉悅。」結束後催眠師也會和個案討論催眠體驗,並確認個案的正向回應。當個案說出無意識的改變,就能夠確認催眠的發生。
傳統催眠模式與艾瑞克森學派的的差異:
傳統催眠模式 |
艾瑞克森學派 |
講求權威性。 |
講求包容兼具。 |
由外而內的治療方式,治療師將指令加在被動的個案身上。 |
由內而外的治療方法,由個案的內在備受刺激而誘發產生改變。 |
為父母親模式,催眠師扮演權威父母的角色,跟內在父母共同逼迫內在小孩順從。 |
透過間接暗示去誘發個案的內在體驗和反應,內在小孩就可以自動自發的去完成想做的事。 |
不需了解個案的個別差異,只把個案區分為可被催眠或不可被催眠的。 |
個案的個別差異非常重要。 |
以治療師為主,改變的力量源自治療師。 |
以個案為主,治療師誘發個案的潛力和資源。 |
將治療過程標準化,並進行量化研究。 |
強調客製化,充滿創造力和具有療效。 |
破除個案的迷思並提供正確訊息,建立較符合實際的期望。 |
有時會運用個案的迷思來達成治療目的。 |
催眠是無法預測的系統,催眠的本質沒有清楚明白的答案,且是多變的,沒有絕對的「狀態」,因此透過實際性及理論性的兩個觀點,更加了解催眠的組成部分,衍生出了「現象學觀點」。
現象學觀點:從個案的角度來看,具體主觀的狀態改變,才算有進入催眠狀態。學者找出了四種主觀經驗,當個案體驗到其中一種或多種主觀經驗時,他們會認為自己在催眠狀態裡。
(一)覺察力的變化
個案在催眠引導裡會感覺到認知思考過程的改變,或是感官覺知改變。當個案變得特別敏感,對外在環境的感覺放大許多倍,稱為「高度體驗狀態」
認知思考
注意力:可在不同的方向上發生,像是聚焦或是失焦,轉向內在或是外在。
專注力:可能變得更加敏銳及更加輕鬆,不費力進入專注中。
感官覺知
個案可能專注在視覺、聽覺、觸覺、嗅覺或是自身感受,進而忽略其他感知。
(二)感官敏銳度的改變
個案從正常意識狀態進入感官敏銳度改變的狀態,感官變得更清晰或是模糊,可能帶領他們進入更深沉的放鬆狀態,像是回憶變得鮮明、內心浮現的畫面比平常更清晰、感覺事物變模糊…等。
(三)自發的經驗
如果要感受到催眠,個案通常需要體驗到某程度的自發(解離)狀態。自發狀態分三種:
1.
感覺自己既是整體的一部分,也跟整體分開了
這種解離經驗可發生在身體或精神層面。例如:我感覺到手臂在漂浮。
2.
自己是整體的一部分,同時也是有別於整體的
這種情況下個案體驗到覺察分裂,且在不同層次上發生。例如:我知道我在這,但同時感覺飄在雲朵上。
3.
溫和的去穩定化
有些個案會需要迷失或是困惑的感覺,證明他有進入催眠狀態,因此會試圖讓個案經驗到不是平常熟悉的狀態。例如:讓個案感覺有點「頭昏眼花」。
(四)自發的(潛意識的)反應
在不完全清醒狀態所產生的反應,或是細微線索帶出來的反應,都會讓個案有一個不同於平常清醒狀態的體驗,感受會比清醒狀態來的更深刻。艾瑞克森學派的催眠核心作法即是建立在潛意識反應上,能讓個案知道自己在催眠狀態裡,催眠引導就結束了。
催眠溝通:包含喚醒式溝通、告知式溝通及多層次溝通。
喚醒式溝通
是由意識所創造的告知溝通,催眠師要求接收訊息的人去做或是體驗某些東西,並透過雙關語的力量強化「狀態」的改變。透過喚醒式溝通,人們的情緒和狀態會改變。
*註:艾瑞克森為喚醒式溝通大師。
告知式溝通
通常透過宣稱式及質問式的句子,幫助個案改變狀態。跟底層的喚醒式溝通比起來,表面的告知式溝通較無法有效喚醒狀態和情緒的改變,因此是一種較差的影響方式。
多層次溝通
個案不只會在一個層面上溝通,傳統心理治療師的工作是更深入探究個案提供的內容,解讀話語底層的意義,幫助個案了解自己在說甚麼;而艾瑞克森學派的治療師會提供模糊、帶有詩意的溝通,讓個案去解讀治療師的底層涵義,雖然表面看來是由治療師主動,實際上需要個案激發自己,在治療師說的話裡找到適合自己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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