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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的共病關係:戀童症患者的精神健康

 

 

《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TR)戀童症的診斷準則

  • 準則一: 在至少6個月的時間內,反覆出現強烈的性幻想、性衝動或性行為,對象為青春期前的兒童(通常為13歲或以下)。
  • 準則二: 個體已滿16歲,且比受其性幻想或性行為吸引的兒童年長至少5歲。 (此準則旨在區分青春期晚期青少年與年幼兒童之間的關係,不將其納入戀童症範疇。)
  • 準則三: 個體已依循這些衝動與兒童發生性行為,或這些性衝動或幻想引起臨床上顯著的痛苦或損害社會、職業或其他重要功能領域。

重點說明:

  • 戀童「傾向」與「戀童症」的區別: DSM-5-TR 區分了戀童傾向與戀童症。 僅當戀童傾向導致個體對兒童採取行動,或引起負面感受及人際關係影響時,才能診斷為戀童症。 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有戀童的性傾向,但能自我約束,不付諸行動,且能維持正常的社會功能,則不被診斷為戀童症。
  • 年齡差異的重要性: 年齡差距是診斷的關鍵要素。 兩個都是小孩之間的性吸引力或行為,不屬於戀童症的定義範圍。 診斷要求行為人必須是較年長的個體。
  • 臨床意義: 診斷不僅僅基於性幻想或衝動的存在,還需要考慮這些傾向是否對個體造成痛苦或功能損害。 例如,個體可能因其性傾向而感到內疚、羞恥、焦慮,或因此影響工作、人際關係或婚姻等。

 

 

《國際疾病分類第十一次修訂本》(ICD-11),性慾倒錯疾患 (Paraphilic disorders) 在章節 [17. 精神、行為或神經發育障礙 (Mental, behavioural or 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s)] 的分類下,戀童症 (Paedophilia) 的診斷準則如下:

 

ICD-11 將 戀童症 (Paedophilia) 定義為一種 性慾倒錯疾患 (Paraphilic disorder)。 要符合戀童症的診斷,需要滿足以下所有一般性慾倒錯疾患的診斷要求,以及針對戀童症的特定標準:

A. 一般性慾倒錯疾患 (Paraphilic disorder) 的一般診斷要求 (必須滿足所有項目):

1.    在一段時間內(例如,至少數月),反覆出現強烈的性衝動或性幻想。

2.    性衝動或性幻想的對象是非典型的, 需符合以下至少一項:

o   對象是非人類的物體或身體部位;

o   對象是兒童或未同意的成年人;

o   行為涉及個人自身或其他人的受苦、羞辱或虐待。

3.    個體已經依據這些衝動付諸行動,或因為這些性衝動或性幻想而感到顯著的苦惱。

4.    這些性衝動、性幻想或行為,在臨床上造成顯著的苦惱或損害個體的個人、家庭、社會、教育、職業或其他重要功能領域。

5.    不是在譫妄或物質中毒狀態下發生的。

6.    性慾倒錯不是由於對性功能的任何其他精神、行為或神經發育障礙或疾病的渴望所引起。

B. 針對戀童症 (Paedophilia) 的特定標準 (必須額外符合):

  • 性慾倒錯的焦點是青春期前的兒童 (通常定義為大約青春期開始前的兒童)。

ICD-11 中,針對戀童症的額外描述與重點說明:

  • 診斷碼: 6D72
  • 描述: 戀童症是一種性慾倒錯疾患,其特徵是 對青春期前的兒童有持續的、強烈的性衝動或性幻想。 這些衝動或幻想是反覆出現的,並且在一段時間內一直是個體性喚起的主要來源。
  • 年齡範圍: ICD-11 中,對於「青春期前的兒童」的年齡定義較為彈性,使用「通常定義為大約青春期開始前的兒童」這樣的描述。 雖然沒有明確的年齡上限,但一般仍指約 13 歲以下的兒童。 臨床判斷需要考慮兒童的生理發育狀況。
  • 苦惱或損害: 與 DSM-5-TR 類似,ICD-11 也強調,診斷戀童症需要這些性衝動或性幻想 造成臨床上顯著的苦惱或損害。 苦惱可能來自於對自身性傾向的負面情緒、罪惡感、焦慮等。 損害可能體現在社交、職業、或其他重要功能領域的障礙。
  • 需要區分的狀況 (Exclusion): ICD-11 強調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導致性慾倒錯的原因,例如譫妄、物質中毒,或其他精神、行為或神經發育障礙。 這表示,在診斷戀童症之前,需要仔細評估個體是否存在其他可能解釋其症狀的狀況。
  • 性偏好,而非性取向: ICD-11 將戀童症定義為一種性慾倒錯疾患,強調這是一種 性偏好 (paraphilia), 而不是一種性取向 (sexual orientation)。 性取向指的是個體持續性的對特定性別的浪漫、情感和性吸引力,而性慾倒錯則是指性喚起的對象或行為的異常。
  •  

ICD-11 DSM-5-TR 的比較

  • 相似之處:
    • 兩者都強調 對青春期前兒童的性慾 是核心特徵。
    • 兩者都要求這些性慾必須是 持續且反覆 的。
    • 兩者都要求這些性慾 造成顯著的苦惱或損害,或個體已經 依據衝動付諸行動。
    • 兩者都將戀童症歸類為 精神疾病,需要由專業人士進行診斷。
  • 不同之處:
    • 詳細程度: DSM-5-TR 的診斷標準更為詳細,例如明確指出年齡下限(13 歲以下),以及年齡差距(年長至少 5 歲,且至少 16 歲)。 ICD-11 則較為簡潔,對於年齡的描述較為彈性,僅使用「青春期前的兒童」。

 

兒童性興趣的年齡:從何時開始影響?

🔎 研究兒童性興趣者有問題的網路使用發現(1)

  • 開始的年齡差異很大,最早 6 歲,最晚 44 歲。
  • 平均 17 歲、中位數 15 歲,大多數人介於青少年時期開始。
  • 越早發現自己對於兒童有性興趣,這種興趣後續較不容易改變。

 

📢 戀童症傾向評估工具(2)

有分 直接測量 和 間接測量 兩種方式!

🔍 直接測量

  • 自陳式問卷 & 卡片分類:直接詢問受測者的性偏好,但容易作假
  • 顯性性興趣問卷(ESIQ):用「是/否」來評估對不同年齡和性別對象的性興趣,簡單又直覺!

🔬 間接測量

  • 生理測量:例如陰莖勃起測量(PPG),測試受測者對不同刺激的生理反應,但要注意偽裝!
  • 反應時間測量:
    🧠 內隱聯想測驗(IAT——看多快把「性」跟某些類別聯繫在一起!
    👀 觀看時間測量(VT——人類本能,越有興趣的東西,看越久!

 

📢 戀童症與共病關係,你知道多少?

戀童症(Pedophilia)並非單獨存在的問題,許多研究發現,它與多種心理健康狀況密切相關(3)

情感與焦慮相關障礙
🔹 情感障礙 & 焦慮症:多達 2/3 的戀童症患者同時患有這類疾病

🔹 PTSD(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過去的創傷經驗,可能與性偏好發展有關!

 

強迫與衝動控制相關
🔸 強迫症(OCD):25% 的戀童症患者可能有強迫性思考或行為!
🔸 ADHD(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衝動控制困難,可能影響行為管理!

 

人格障礙(高達 60%
💀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ASPD):22.5%,部分患者可能缺乏同理心

自戀型人格障礙(NPD):20%,過度關注自我需求
🚪 逃避型人格障礙(AVPD):20%,對社交高度焦慮

 

成癮與衝動行為
🚬 物質使用障礙:酒精或藥物影響之下,進一步影響行為控制!
🔥 心理病態人格特質(Psychopathic Traits

 

EMDR治療性侵犯兒童者童年期創傷(4)

l  27J先生 做了 32 EMDR 治療,主要是為了減輕他小時候被性侵害的陰影、讓他不要一直想到那些可怕的畫面、不要做惡夢。

l  治療後,J 的焦慮、想到可怕畫面、惡夢、無力感、憤怒和厭惡感都明顯減少了。

l  他對小孩的性衝動變少了、次數也變少了,而且這個效果持續了 3 年。

 

參考資料:

1.    Quayle, E., & Taylor, M. (2003). Model of problematic Internet use in people with a sexual interest in children. CyberPsychology & Behavior6(1), 93-106.

2.    Banse, R., Schmidt, A. F., & Clarbour, J. (2010). Indirect measures of sexual interest in child sex offenders: A multimethod approach. Criminal justice and Behavior37(3), 319-335.

3.    Rawlinson, L. (2024). Exploring the Complex Link: Pedophilia and its Association with Psychiatric Comorbidities. Carleton Undergraduate Journal of Science4(1).

4.    Wright, L. C., & Warner, A. (2020). EMDR treatment of childhood sexual abuse for a child molester: self-reported changes in sexual arousal. Journal of EMDR practice and research14(2), 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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